《國語辭典》:鳳山縣舊城(鳳山縣舊城) 拼音:fèng shān xiàn jiù chéng
高雄市古跡,位于左營區(qū)。創(chuàng)建于清康熙六十一年(西元1722)。原為土城,共有四門,乾隆二十五年(西元1760)曾在城上安置大炮。但經(jīng)五十一年林爽文事件后,鳳山的行政中心移至陂頭街(今鳳山市),原有土城被稱為「舊城」。嘉慶年間曾將行政中心遷回,道光年間又把土城改建為石城,但因當(dāng)時(shí)知縣病死,被視為不吉,舊城又被廢棄,從此年久失修。目前僅殘留東(鳳儀門)、北(拱辰門)、南(啟文門)三城門及部分墻垣,西門則已傾圮。屬一級(jí)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