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厘稅。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一章第三節(jié):“1853年刑部侍郎 雷以諴 在 揚州 幫辦軍務,為籌措 江 北大營的軍餉,在 仙女廟 等地創(chuàng)辦厘捐?!?br />又稱厘金、厘金稅。晚 清 實行的一種行商稅。在水陸要隘設立關卡,征收過往商品百分之一的捐稅,百分之一為厘,故名。
《清史稿·食貨志六》:“釐金抽捐,創(chuàng)始 揚州 一隅,后遂推行全國。 咸豐 三年,刑部右侍郎 雷以諴 治軍 揚州 ,始於 仙女廟 等鎮(zhèn)創(chuàng)辦釐捐。”
《文明小史》第十五回:“國家不裁釐捐,這些弊病總不能除的。” 鄭觀應
《盛世危言·稅則》:“迨后天下多事,始創(chuàng)榷貨抽釐之制,藉資軍餉。釐捐最旺時,歲收二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