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于祧廟而祭。古代帝王對(duì)其世次疏遠(yuǎn)之祖,依制遷其神主藏于祧廟而合祭之。
《公羊傳·文公二年》:“大祫?wù)吆??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于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何休 注:“毀廟,謂親過(guò)高祖,毀其廟,藏其主于大祖廟中?!?br />(2).天神地祇,合在一起祭祀。:“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墬,其誼一也。” 宋
蘇軾 《郊祀奏議》:“謹(jǐn)按
《后漢書(shū)·郊祀志》, 建武 二年初,制郊兆於 洛陽(yáng) ,為圓壇八,陛中又為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此則 漢 世合祭天地之明驗(yàn)也?!?span id="3kiyouc" class="book">《
宋史·盛陶傳》:“議合祭天地,請(qǐng)從先帝北郊之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