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 實跡 ”。
亦作“實蹟”。 真確的事實。亦偏指業(yè)績。
《明史·孝宗紀(jì)》:“壬戌,諭吏部、都察院,人材進(jìn)退,考察務(wù)得實跡,不可偏聽枉人?!?span id="gpsyv50" class="book">《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況且‘捉姦捉雙’,我和你又無實跡憑據(jù),隨他説長説短,官府不過道是攔詞抵辯,決不反為兒子究問娘姦情的?!?清
何琇 《樵香小記·焚廩浚井》:“焚廩浚井之説,亦姑與就事論事,不必果以為實跡也?!?鄭觀應(yīng)
《盛世危言·吏治下》:“觀其頗有聲名、素稱才能之員,一一考其實跡?!?梁啟超
《民約論鉅子盧梭之學(xué)說》:“ 盧梭 民約之説,非指建邦之實跡而言,特以為其理不可不如是云爾?!?/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