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堯日(1502年—?),字明時,號復軒,河南開封府歸德州鹿邑縣人,民籍。河南鄉(xiāng)試第九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進士。歷廣平府推官,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十二月擢刑科給事中,因丁憂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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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誠(1514年—1570年),初字學程,改字明得,號望川,直隸蘇州府昆山縣軍籍太倉州人。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八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會試三百八十三名,以心疾發(fā)作不應(yīng)廷試。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第三百名進士。吏部觀政,隆慶四年(1570年)六月授浙江溫州府推官,未仕而卒,年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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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1—1599 【介紹】: 明鎮(zhèn)江府金壇人,字明遠。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歷刑部員外郎,著《讀律私箋》,甚精核。萬歷初,張居正知其能,任為浙江僉事,擢尚寶卿。以請勿罪反對居正奪情視事之言官,忤居正,出為南京鴻臚卿,旋罷。后再起至右都御史。有《方麓居士集》。維基
王樵(1521年—1599年),字明逸,號方麓,直隸鎮(zhèn)江府金壇縣人。官至南京右都御史。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四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歷官刑部員外郎。遷山東僉事,以病疾歸。萬歷初年,張居正為首輔,起用王樵為浙江僉事,擢尚寶卿。官至右都御史。給事中盧大中彈劾其衰老,神宗因此令其致仕。卒贈太子少保,謚恭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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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楣(1522年—1578年),字光大,別號明軒,順天府遵化縣人,民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九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本年八月授工部主事,管清江浦。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員外,四月升郎中,四年八月養(yǎng)病。萬歷二年(1574年)十月復除戶部郎中,閏十二月升鳳翔府知府,六年五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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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8—1593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明受。隆慶二年進士。授淮安推官。遷常德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萬歷間張居正歸葬其父,湖廣諸司惟巡按御史趙應(yīng)元不往,借故劾而除名。用汲憤而上言,被削籍。歸里,布衣講授。居正死。擢廣東僉事,官至南京尚書。維基
王用汲(1528年—1593年),字明受,號麟泉,福建晉江人龍湖石龜王厝。萬歷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三甲進士。授任淮安府推官,署邳州篆,遷常德府同知,攝府事二載,萬歷五年(1577年)擢戶部浙江司員外郎。王用汲以耿直廉潔聞名,萬歷六年(1578年)因觸怒張居正,被削籍罷官。張居正死后,經(jīng)孫繼先舉薦,萬歷十一年正月恢復官職,補任刑部員外郎,次月升廣東僉事,八月升尚寶司卿,十二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次年轉(zhuǎn)左少卿,十四年晉順天府府尹,十五年二月升為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七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八年改任吏部侍郎,十九年官至南京刑部尚書,二十年五月因脾病嚴重乞休。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十一月卒,享年六十六,謚恭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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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山西陽曲人,字明南,號龍池。嘉靖二十九年進士。歷蘇州知府,官至四川布政使。與石星、黎民表、朱多煃、趙用賢號稱續(xù)五子。有《奕世增光錄》、《桂子園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明甫,陽曲人。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布政司使有桂子園槁維基
王道行(1531年—?),字明輔(明甫),號龍池,山西陽曲縣人,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四川布政使。山西鄉(xiāng)試第九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進士第二甲第四十二名。時歐陽文莊公典試,得人最盛,以文名者吳之宗子相、楚之吳明卿、蜀之張肖甫、晉之王明甫,年最少。初授鄧州知州,遷大名府同知,轉(zhuǎn)蘇州府知府,累官陜西鳳翔府知府。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轉(zhuǎn)任南直隸蘇州府知府。正直廉介,所至吏畏民懷,人不敢干以私。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升常鎮(zhèn)兵備副使。歷陜西右參政,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升湖廣按察使,不久因前任蘇州知府被彈劾,令回籍聽勘。降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三年(1569年)七月升河南按察使,四年三月官至四川右布政使,五年正月以耿介忤當路,以拾遺罷免歸。日惟杜門著書,或與里中耆德結(jié)祉觴詠。陳民間利病,如議開三門,復書院,革說帖之誣,雪青衿之冤,罷一切諸行庫役斗級里長之苦,當?shù)乐刂?/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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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倫(1531年—?),字仲行,號明齋,河南衛(wèi)輝府輝縣人,民籍。乙卯科(1555年)河南鄉(xiāng)試第三十九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吏部觀政!授直隸貴池縣知縣,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改任直隸丹徒縣知縣。三十八年升兵部主事,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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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時(1542年—1616年),字治甫,號后陽,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qū))人。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五年(1577年)聯(lián)捷丁丑科二甲二十四名進士。歷知冀州、莒州,境內(nèi)大治。晉刑部郎中,出任岳州、南安、贛州知府,二十六年五月擢河南按察使司副使。母病,遂乞歸不出。卒年七十五,墓在千步?jīng)軅?c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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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謨,字明吾,山東登州府萊陽縣人。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東戊子科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年(1592年)中式壬辰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八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歷禮部主客司員外郎,改工部員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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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1554年—?),字汝亮,號文軒,山西平陽府解州人,民籍。萬歷元年(1573年)癸酉科山西鄉(xiāng)試第六十三名舉人,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三甲進士。授直隸束鹿縣知縣,十七年七月選授山東道御史,二十年巡鹽兩淮,二十四年巡按四川,二十六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二十七年五月轉(zhuǎn)左寺丞,七月進右少卿,三十一年三月升太仆寺卿。三十三年三月考察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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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7—1627 【介紹】: 明陜西耀州人,字則之。萬歷十四年進士。沈一貫門生。授檢討,以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妖書案起,沈一貫欲有所羅織,圖盡言規(guī)勸。屢進吏部侍郎,有宰相望,為東林推重,遭忌,求去。天啟中任禮部尚書,為魏忠賢黨劉弘先劾,削籍,尋卒。崇禎初贈太子太保,謚文肅。維基
王圖(1557年—1627年),字則之,號明石、衷白,謚文肅,陜西西安府耀州(今陜西省銅川市耀州區(qū))人,軍籍。同進士出身。萬歷丙戌進士,天啟年間官至禮部尚書。萬歷四年(1576年)中式丙子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解元)。萬歷十一年(1583年)登丙戌科會試五十九名,廷試三甲四十六名進士,吏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以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后召充東宮講官。累遷詹事,充日講官,教習庶吉士。進吏部右侍郎,掌翰林院。天啟三年(1623年),晉升禮部尚書,協(xié)理詹事府。次年被閹黨彈劾削籍。崇禎初年,贈太子太保,謚文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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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善(?—1627年),字復嬰,直隸保定府新城縣人。明善幼穎敏,書過目不忘。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官山西曲沃縣知縣,清操自勵,暇輒論文課士,經(jīng)品題者多顯達,為名公卿。一日往謁上官,途遇叛民作亂,圍其輿,明善搴帷諭之,眾環(huán)立以視曰:王公耶!咸叩首解散。天啟末行取,入部考選,授吏部,未受職以疾卒。明善未第時,其族人有幼鬻于巨室張姓者,既長,攜玉帶逃歸,匿明善所,明善召張氏子以玉帶還之。少弟殺人,罪幾坐明善,明善絕不置辯,讞鞠者諦視之曰:此金玉君子也,豈毆人者耶!立出之,少弟亦獲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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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蘇州府太倉人。字明初,號岵云。萬歷二十年進士。授中書舍人。萬歷末由江西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進督河道。天啟二年,以兵部侍郎署部事。同年遷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jīng)略遼東、薊鎮(zhèn)、天津、登、萊,代熊廷弼。旋改南京兵部尚書。告歸。崇禎元年,官至兵部尚書。坐事削籍。有《岵云集》、《三朝遼事實錄》、《越鐫》。維基
王在晉(1567年7月22日—1643年),字明初,明朝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官員。萬歷二十年(1592年)進士,初授中書舍人,后歷官江西布政使、山東巡撫,進督河道,泰昌時(1620年)遷兵部左侍郎。熊廷弼、王化貞丟失廣寧(今遼寧北鎮(zhèn))后,朝廷大震,誅除熊廷弼,王化貞下獄。張鶴鳴以病為由辭職歸家。熹宗任命宣府巡撫解經(jīng)邦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經(jīng)略遼東,但解經(jīng)邦力辭重任,結(jié)果被熹宗“著革職為民,永不敘用?!?天啟二年(1622年)三月十八日王在晉代廷弼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jīng)略遼東、薊鎮(zhèn)、天津、登、萊,帝特賜蟒玉、衣帶和尚方寶劍。王在晉分析當時關(guān)外形勢:“東事離披,一壞于清、撫,再壞于開、鐵,三壞于遼、沈,四壞于廣寧。初壞為危局,再壞為敗局,三壞為殘局,至于四壞——捐棄全遼,則無局之可布矣!逐步退縮之于山海,此后再無一步可退?!睋?jù)《明史》記載,王在晉既無遠略、又無膽識。薊遼總督王象乾建議王在晉:“得廣寧,不能守也,獲罪滋大。不如重關(guān)設(shè)險,衛(wèi)山海,以衛(wèi)京師”。于是,在晉則以“撫虜(收買蒙古)、堵隘(再修一座關(guān)城)”作為守山海關(guān)的方略,他在《題關(guān)門形勢疏》中道:“畫地筑墻,建臺結(jié)寨,造營房,設(shè)公館,分兵列燧,守望相助?!背l(fā)帑金20萬兩。他的主張,遭到寧前兵備僉事袁崇煥、主事沈棨、贊畫孫元化等的反對,袁崇煥要求恢復國土到寧遠,但王在晉不聽。袁崇煥兩次直接將意見報告給首輔葉向高,但葉向高不知前線的情況,拿不定主意。這時大學士管兵部事孫承宗自請行邊,親赴山海關(guān)。帝大喜,特加孫承宗太子太保,賜蟒玉、銀幣,以示隆禮。六月十五日,孫承宗前往山海關(guān),考察了實際地理,聽取了各方意見,確定王在晉策略不可行,并同王在晉“推心告語,凡七晝夜”。在晉堅持己見,終不悔悟。孫承宗回京后,面奏王在晉不足任,“筆舌更自迅利,然沉雄博大之未能”,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在晉既去,承宗自請督師。天啟五年,在晉任南京吏部尚書,不久就改兵部。崇禎元年(1628年),召為刑部尚書,不久,又遷兵部。因坐張慶臻改敕書事,削籍歸鄉(xiāng),卒于鄉(xiāng)。著有《三朝遼事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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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誠,號明室,山東濟南府蒲臺縣人。明末政治人物。祖父王爾彥,隆慶庚午科舉人,任睢州訓導,升大名縣知縣。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會試三百二十四名,未殿試,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三甲進士。大理寺觀政,五年授大同府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