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廷臣,字印江。番禺人。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進士。官鹽法道副使。明郭棐《粵大記》卷一九、清溫汝能《粵東詩海》卷三○有傳。維基
張廷臣(1528年—?),字伯鄰,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民籍。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廣東鄉(xiāng)試第十三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十七名,二甲第五名進士。歷官楚雄府知府、臺州府知府,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任長蘆鹽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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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舜賓(1529年—?),字宗堯,號吾江,浙江定海人,同進士出身。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八十九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初任江西新淦縣知縣。后升任廣東惠州府知府。為官清廉,有“儒風循吏”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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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1530年—1598年),字汝貢,號岷山,山東濟南府武定州人,錦衣衛(wèi)校籍。壬子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三甲第六十二名進士。初授廬陵縣知縣,四十四年十一月由知縣選授江西道試御史,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升四川按察司川北道僉事,五年三月升陜西布政司左參議,六年八月升四川副使,萬歷三年(1575年)加升右參政,五年正月升本省按察使,六年八月官四川右布政使。萬歷八年(1580年)正月升廣西左布政使。十一年正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十四年二月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萬歷二十六年九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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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希孟(1530年—1579年),字師孔,號淮江,河南汝寧府固始縣人,民籍。河南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九名進士。刑部觀政,本年十月授泰興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三月調密云縣,十二月升任山西蒲州知州。五年正月升山西僉事,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升右參議,四年十二月升副使,五年二月升右參政,六年三月升按察使,俱照舊管口北道事。七年正月患病,二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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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瀧,字雨江,一字用仁,號訥初。原籍大埔,遷海陽(今潮州)。明穆宗隆慶四年(一五七〇)舉人。初任辰州通判。以忤權貴,謫經歷。凡六月,復嘉興判官。復以觸犯權貴,再罷為經歷。尋辟署江寧尹,升武定知府。后乞休歸隱。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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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正(1530年—?),字大中,號漸江,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民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本年十月授南禮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郎中,三年八月調南吏部文選司郎中,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升云南副使,六年三月升廣東右參政、分守嶺西道,十年七月升四川按察使,十一年三月升右布政,十二年十月升貴州左布政,十四年七月丁憂。十七年六月補福建左布政,十九年十月升南太常寺卿,二十年二月被論,回籍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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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馀(1531年—?),字廷積,號西江,福建漳州府平和縣人,軍籍。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禮部觀政,本年八月授蕭山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長沙府同知,六年七月降和州判官,八月升潁上知縣,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升應天府通判,丁憂。八年二月復除順天府,九年二月降陳州同知,十年二月升淮安府通判,十一年十一月升南工部主事,十五年二月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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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惟垣(1531年—1583年),字少辰,號三江,四川嘉定州灶籍。治《易經》,七月二十四日生,行三,由州學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一名,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戶部觀政,隆慶三年(1569年)二月授戶部主事,五年十一月升郎中,萬歷三年(1575年)三月復除本部,八月差儀真攢運,五年四月升西安知府,九年五月升陜西副使,十一年十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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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1—1615 【介紹】: 明河南歸德人,字仲化,號龍江。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檢討。為東宮講官。萬歷時,遷編修,累遷吏部左侍郎。屏絕私交,好推薦賢士,不使人知。十二年,拜禮部尚書,在部持典禮,多所建白。因屢請立太子,又請復建文年號,重修《景帝實錄》,為中貴所忌,引疾歸。二十九年,拜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與沈一貫共事相左,居位數年,屢請罷礦稅,終果。后與一貫同罷。有《亦玉堂稿》、《文雅社約》。卒謚文端。維基
沈鯉(1531年—1615年),字仲化,號龍江,河南開封府歸德州(今商丘)人。嘉靖乙丑進士,屬東林黨,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謚文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考中乙丑科進士,改庶吉士,進編修,升侍講學士、吏部右侍郎、左侍郎,期間屏絕私交,好推轂賢士,卻不會告知他們。時權相張居正約沈鯉于家宅同寫奏摺,沈鯉卻以「國政絕于私門,非體也!」加以推辭。萬歷十二年(1584年)冬拜禮部尚書,這離他任六部官才不過兩年,然因他素負物望,因而時論也不認為他升官太驟。沈鯉鯁亮剛介,在典制學政事上多有建白,京師久旱,鯉備陳恤民實政以崇儉戒奢為本,且請減織造。不久京師地震,又請謹天若戒,恤民窮。畿輔大侵,請上下交修,詞甚切。帝以四方災,敕廷臣修省,鯉因請大損供億營建,振救小民,以上明神宗無一不嘉納他的意見。然而由于沈鯉為官大公無私,秉正不撓,因而得罪了不少權貴,權貴們多次向神宗離間,帝漸不能無疑,累加詰責,且奪其俸,沈鯉漸有去志,首輔申時行請旨于萬歷十六年(1588年)將其放歸。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起復南京禮部尚書、太子少保,同年十月屢疏辭疾,準在籍調理。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朱賡同入閣參與機務,萬歷三十年(1602年)七月行取入京,又以大學士同知經筵日講、提調、纂修玉牒及東宮講筵侍班。由于他為官鯁亮,譽滿朝野,為首輔沈一貫妒。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由于支持禮部尚書郭正域查明偽楚王案的主張,引來沈一貫恨意。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與首輔沈一貫同被罷歸。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卒,年八十五。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九月贈太保,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賜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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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1—1615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肩吾,號龍江。隆慶二年進士。在史館不肯依附張居正,志節(jié)耿介,聞于中朝。萬歷二十二年,由南京禮部尚書入為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后首輔趙志皋卒,遂為首輔。于立太子、諫礦稅使等,均洽輿情。后對楚宗(武昌宗室搶劫楚王府)、妖書、京察三事,所持態(tài)度頗違清議。又與同僚沈鯉不和,欲擠之使去。三十四年,竟與鯉同罷。凡輔政十三年,當國四年,累加至建極殿大學士。卒謚文恭。擅詞章,有《敬亭草》、《吳越游稿》等。甬上耆舊詩·卷十八
公字肩吾,別號蛟門。隆慶戊辰進士,選翰林庶吉士,授編修,歷官掌詹事府、禮部尚書,遂入直東閣,累加少師、左柱國、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凡入相十有二年,為首相八年,年七十,賜老歸里,家居復九年卒。贈太傅,謚文恭。公建儲功,諸相業(yè)俱載國史,不具詳。臧氏曰:戊辰史館大拜者七人,以詞章擅名者,東阿、鄞縣為最。東阿之學殖,優(yōu)于鄞縣,鄞縣之才筆,秀于東阿。余嘗讀公全集,為溯其所本。蓋公少與余君房同研席,族父嘉則先生名最重,公嚴事之,稱為句章公。嘗曰:吾學文于君房,學詩于句章。公門中指授同學,切劘俱深得其傳,而公詩更為獨絕。蓋公才實過于君房,故不煩句模字索,勞其意匠,而蒼然作古,遂直掩農丈人。設以公之才,解其詰曲,導之蘇暢,如良馬下峻坂而緩轡中衢,一何樂也。惜夫其僅于農丈人也。若嘉則之詩,渾涵博麗,吐納古今,公才既與相當,而更能出奇于其間。嘉則如大山長河,而公益以崩崖飛瀑;嘉則如茂林脩竹,而公益以奇松異草。故其所造,幾出于藍。至公一生學問及歷年相業(yè),讀其詩,輒放怫見之。每當老氣橫厲,顧盼自奇,斯誠魁然一世之豪也。前輩謂如幽燕老將,氣味沈雄,足冠詞家之首,此可與論詩矣。維基
沈一貫(1537年—1615年),字肩吾、又字不疑、子唯,號蛟門、大圓居士,浙江鄞縣(今屬浙江寧波市海曙區(qū))櫟社沈家人。明朝萬歷年間內閣首輔,也是學者、詩人、史學家、外交家。隆慶二年登進士第,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充纂修官,南京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吏部尚書。身后贈太傅,謚文恭。沈一貫是明朝首位對天主教持開明提攜態(tài)度的首輔,開創(chuàng)了晚明中西文化交流的蜜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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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體明(1531年—1591年),字用晦,號瀛江,福建福清縣(今東瀚后營)人。福建鄉(xiāng)試第十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四十四名進士。刑部觀政,同年六月授任吳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入為刑科給事中,三年八月升兵科右,四年三月升工科左,九月丁母憂,服闋,萬歷元年(1573年)十一月起復本科,二年八月升江西副使,備兵九江。五年八月升山東參政,分守青萊。八年正月進云南按察使,三年考滿,萬歷十年(1582年)二月升云南右布政,十一年正月遷官至四川左布政使。十四年正月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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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林(1497年—?年),字茂卿,號南江,直隸江陰縣人,直隸德州衛(wèi)官籍,治《書經》,年三十六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八名進士。十二月二十九日生,行二,曾祖承貴;祖承玉;父承玘;母宋氏。具慶下,妻楊氏,兄雄,弟勇,子三錫。由州學生中式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六十七名。觀都察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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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沛(1532年—1583年),字良雨,號瞻明,福建福州府閩縣人,軍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十一名,三甲第十一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升司副、司正,升戶部郎中。萬歷十一年(1583年)卒,年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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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文(1532年—1576年),字應魁,號曲江,直隸揚州府泰州人,民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三名進士。兵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授吏科給事中,八月養(yǎng)病。三年閏六月復除本科,八月升工科右,四年十月升湖廣右參議,六年五月以久病廢事被撫按官員彈劾,被勒令致仕。萬歷四年(1576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