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時施刑所用金屬和木制刑具的總稱。金屬刑具如刀鋸斧鉞,木制刑具如捶楚桎梏等。
《莊子·列御寇》:“宵人之離外刑者,金木訊之;離內(nèi)刑者,陰陽食之?!?span id="2kpgxvx" class="book">《
南史·王彧傳》:“諸都令史住京師者,皆遭中興之慶,人人蒙爵級; 宰 逢 義嘉 染罪,金木纏身,性命幾絶。” 宋
秦觀 :“與其嬰錮金木,束手而受斃,孰若遯逸山海,脫身而求生。” 清
方苞 《陳西臺墓表》:“叔父某又為仇家扳連,將以金木訊,君請代受刑?!?br />(2).五行中的金與木。
《呂氏春秋·處方》:“金木異任,水火殊事,陰陽不同,其為民利一也?!?晉
傅玄 :“夫金木無常,方圓應(yīng)形,亦有隱括,習(xí)以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