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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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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澤(1515年—?),原名王滴,字以潤,號印東,福建漳州府漳浦縣人,軍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八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擢戶部主事,管理九江鈔關。累官大名府知府,擢升浙江按察司監(jiān)軍副使,四十二年六月以平倭寇功受賞賜。晉山東右參政,四十二年十月被吏科都給事中趙灼等奉旨糾劾,以不職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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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如春(1515年—?),字和甫,號嵩崖,河南洛陽中護衛(wèi)官籍山東益都縣人。河南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零七名進士。戶部觀政,初授直隸清豐縣知縣,升大理寺評事,晉寺副,升湖廣僉事。穆宗時歷官四川按察司副使,隆慶四年三月升陜西布政使司左參政,五年正月升湖廣按察使,六年二月升福建右布政使,萬歷元年四月以疾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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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芳,字元實,號鳳岡,山西平陽府沁水縣人,民籍。山西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一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陜西盩厔縣知縣,擢兵科給事中。三十六年十月升本科右,三十九年五月升戶科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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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6—1589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抑之,號裕春。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劾嚴嵩黨羽數人,被出為福建按察僉事,歷湖廣布政司參政,所在以清節(jié)著。嚴嵩敗,召為南京太仆少卿,遷太常。隆慶時以疾歸。萬歷中復起,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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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洪愈(1516年—1589年),字抑之,號裕春,南京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嘉靖丙午解元,聯捷進士。萬歷年間,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謚安節(jié)。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應天鄉(xiāng)試中舉第一名(解元);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聯捷進士,授中書舍人,升任禮科給事中。他彈劾檢討梁紹儒阿諛攀附權貴,文選郎中白璧攬權賣官,尚書萬鏜、侍郎葛守禮沒有盡到督察下屬的職責。明世宗下詔痛責萬鏜、葛守禮,將白璧投入詔獄,梁紹儒被貶出京城。梁紹儒是大學士嚴嵩的親信,嚴嵩因此大怒,授意吏部尚書吳鵬,將他調出京城,擔任福建僉事。此后歷任河南參議、山西按察司井陘兵備道副使。嘉靖四十年,擔任山東提學副使;嘉靖四十二年,擔任湖廣布政使司左參政,均以清正廉潔著稱。嚴嵩垮臺,世宗召他擔任南京太仆少卿。嘉靖四十四年,擔任南京鴻臚寺卿。嘉靖四十五年,任南京太仆少卿。隆慶元年,擔任南京太常寺卿。隆慶五年(1571年),因病回鄉(xiāng)。萬歷十一年,出任原職。同年調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升任右都御史,負責南京翰林院事務。萬歷十二年,擔任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御史譚希思上奏抨擊宦官、外戚,并請求遵循舊制,在內閣設置絲綸簿,在宮門設置鐵牌。神宗下詔指派南京都察院負責勘查、問訊,打算以誣陷、期滿罪名處理譚希思。袁洪愈已經改任別職,代替他的人還沒到任,于是他詳細陳述譚希思意見,在王可大《國憲家猷》和薛應旗《憲章錄》兩書中都有記載。神宗認為他的依據不是朝廷頒布的制書,仍然降下譚希思職務。不久袁洪愈上奏請求禁止私自拜見顯貴,并極力陳述屯田荒廢的害處,請求商人依法承擔鹽售,以免內地急速運送。朝廷討論后都予以施行。萬歷十五年(1587年),任南京兵部尚書,改南京吏部尚書,同年冬辭職,加太子少保致仕。袁洪愈為官四十馀年,住所不曾增加一根椽木,出入朝廷均徒步而行。七十四歲去世,巡撫周孔教捐款將其安葬。贈太子太保,謚安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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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粵詩·卷三六七
李時春,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一六○九)舉人。事見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七四。
任春元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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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春元(1531年—?年),字長卿,浙江紹興府馀姚縣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舉乙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二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進士。曾官福建侯官縣知縣。
舒春芳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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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鄱陽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歷官湖廣布政司參議。居官溫和清廉,剔奸鋤強,為民所信服。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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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春芳(1518年—?),字景仁,號健庵,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人,民籍。江西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登第二甲第六十一名進士。授南刑部主事,丁內外艱,服闋,補刑部,以疾乞歸,杜門謝客,授徒芝山寺。告滿,仍補原官,署員外郎,擢福建僉事、備兵建寧,連禦海倭、山寇,底靖一方。參議湖廣,值景王之國,攝綜供億,事集費省。升貴州提學副使,未赴任而卒。
廖逢節(jié)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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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逢節(jié)(1519年—?),原姓楊,字應時,號春泉,河南汝寧府光州光山縣人,固始縣民籍。初姓楊。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四十二年升郎中,本年升直隸永平府知府。四十五年升山西副使,隆慶二年疏請致仕。四年起復原職,五年二月升為布政使司右參政,仍分巡北中二路兼兵備,六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等處。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調任南京,三年十月授南京太仆寺少卿。
葉宗春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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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宗春(1519年—?),字仁卿,號鶴墩,直隸徽州府祁門縣人,民籍。丁酉科(1537年)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吏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四十二年復除原職,升員外,四十三年升郎中,四十四年(1565年)升浙江金華府知府。隆慶四年(1570年)三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
陳應春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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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應春,字有暉,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民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捷壬戌科三甲第一百零七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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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鳳翔(1521年—1604年),字志曾,又字默叔,號春雩,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海鹽縣灶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士。由行人司行人選吏科給事中,隆慶四年(1570年)收受徐階的賄賂,彈劾海瑞「庇護刁民,魚肉鄉(xiāng)紳,沽名亂政」,并罷其官。針對戴鳳翔的攻擊,海瑞上《被論自陳不職疏》進行反駁。擢寧國府知府,后改九江府知府,萬歷十一年(1583年)聽調歸。十二年起補陜西鳳翔府知府,十四年正月升陜西苑馬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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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高敞人。字謙仲。號春塘、桃?guī)r。
解明瑞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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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明瑞(1522年—?),字希文,號春宇,直隸建陽衛(wèi)官籍,山東東昌府莘縣人。丙午科(1546年)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八十七名進士。兵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四十三年升員外郎,再升任戶部云南司郎中,隆慶二年六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疏請養(yǎng)病。復除江西饒州兵備副使,萬歷元年六月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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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東(1523年—?),字仁府,號春吾,山西澤州高平縣人,民籍。丙午科(1546年)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進士。兵部觀政,授浙江嘉興縣知縣,四十二年復除河南嵩縣,四十三年升任刑部主事,以親老不能抵任,隆慶元年(1567年)上疏請求去官終養(yǎng),家居十八年。后來歷官尚寶司丞,萬歷十五年三月升光祿寺少卿,十六年六月升順天府府丞,十七年二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八月升南京太常寺卿,十九年三月以年老致仕。萬歷三十四年正月賜祭一壇減半造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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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3—1588 【介紹】: 明廣東潮陽人,字邦陽,一字井丹。嘉靖二十九年進士。授行人,累官浙江提學副使,致高拱私黨于法,為言官論劾,罷官。有《井丹集》。
全粵詩·卷三五四
林大春(一五二三—一五八八),字井丹,潮陽人。精熟史漢,工古文辭。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一五五○)進士。除行人,晉戶部主事,歷官至浙江副使兼提學使。其在河南睢陳僉事時,執(zhí)法不避權貴,故相高拱銜之,以大計調。后二年,拱免相,起蒼梧僉事,尋移浙江。迨高拱再相,言官希拱意,劾大春命題割裂經義,遂罷歸。家居十八年,于桑梓利病必備悉達之官。著有《井丹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九四、清吳道镕著《廣東文征作者考》有傳。林大春詩,以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潮陽郭氏雙百鹿齋重刊本《井丹先生文集》為底本,參校明萬歷十九年(一五九一)潮陽林克明刊增修本《井丹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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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春(1523年—1588年),字井丹、邦陽,號石洲。廣東潮陽縣縣廓都(今潮陽區(qū))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進士。官至河南按察司僉事。廣東鄉(xiāng)試第六十一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庚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升戶部主事、浙江提學僉事,參與預修《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著浙江人物列傳。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回鄉(xiāng)為母服喪。守喪期滿,任河南睢陳道僉事。至高拱復相,彈劾林大春命題斷裂經義,遂被罷官。此后在家著述,時值倭寇擾亂中國沿海地區(qū)的高峰期,他組織過義勇500余人抗擊倭寇,曾應知縣令黃一龍之請,篡修隆慶《潮陽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