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拋棄多馀之物。
《三國志·魏志·武帝紀(jì)》“是歲用 棗祗 、 韓浩 等議,始興屯田”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王沉
《魏書》:“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并起,無終歲之計(jì),飢則寇略,飽則棄餘?!?br />(2).所拋棄的多馀之物。 唐
韓愈 :“嗟惟君,篤所信,要無有,弊精神,以棄餘,賈於人?!?宋
葉適 :“而 秦檜 權(quán)忮,劫脅一世而出其上,及其取於棄餘瑣屑之間以為國命者,是何其無恥之至是也哉!”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六·葉水心論〈三國志〉》:“﹝ 葉 ﹞又云:近世有謂
《三國志》當(dāng)更修定者,蓋見注所載尚有諸書;不知注之所載,皆 壽 棄餘?!?/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