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廉升 ”。 舊指官員經(jīng)考察而提升。廉,通“ 覝 ”。
《金史·選舉志二》:“凡增課陞至六品者,任回復(fù)降。既廉陞而再任覆察不同者,任回亦降?!?span id="pw5j5gj" class="book">《
金史·選舉志二》:“凡外任循資官謂之常調(diào),選為朝官謂之隨朝,隨朝則每考陞職事一等,若以廉察而陞者為廉陞,授東北沿邊州郡而陞者為邊陞?!?span id="5lo5fxu" class="book">《
金史·選舉志二》:“ 明昌 五年,制仕二十六年之上者,如該廉升則注縣令。”
見“ 廉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