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指在州縣官學就學的外地士人。 宋
王溥 《唐會要·學校》:“ 會昌 五年正月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內士人寄客脩明經(jīng)、進士業(yè)者,并宜隸於太學,外州縣寄學及士人,并宜隸各所在官學?!?br />(2). 明 代童生,通過捐納或經(jīng)提學考試核準,而取得同秀才同等的待遇,稱為“寄學”。 俞樾
《茶香室續(xù)鈔·儒士觀場》引 清 張穆
《顧亭林年譜》:“ 天啟 五年乙丑,年十三歲,時有納穀寄學之例。 蠡源公 以先生天資穎異,合早取科名,遂為先生應例?!庇忠?清 車守謙 語云:“ 明 時寄學,亦經(jīng)提學考取歲試后,準作附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