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賦在同一篇章中重復(fù)應(yīng)用意義有別而字面相同的語詞,稱“傍犯”。 宋
沈括 《夢溪筆談·藝文二》:“如 徐陵 云:‘陪游 馺娑 ,騁纖腰於結(jié)風(fēng);長樂 鴛鴦 ,奏新聲於度曲。’又云:‘厭 長樂 之疏鐘,勞中宮之緩箭?!m兩‘長樂’,意義不同,不為重復(fù),此類為‘傍犯’?!?明
楊慎 《丹鉛總錄·史籍·文有傍犯》:“又 劉禹錫 律詩,前聯(lián)云:‘雪里高山頭早白?!舐?lián)云:‘於公必有高門慶?!宰ⅲ骸呱奖靖撸桓唛T使之高也?!喟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