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酒糺 ”。 昔人飲宴時,勸酒監(jiān)酒令的人。 唐
無名氏 《玉泉子》:“命酒糺來要下籌,且喫罰爵?!?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六:“ 蘇叔黨 政和 中至東都,見妓稱‘録事’,太息語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變古, 唐 以來舊語盡廢,此猶存 唐 舊為可喜?!拜呏^妓曰‘酒糾’,蓋謂録事也?!?明
沈德符 《野獲編補遺·畿輔·禁歌妓》:“惟藩鎮(zhèn)軍府例設酒糺以供宴享,名曰營妓?!?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一》:“一日,酒糾宣觴政,約各言所畏,無理者罰,非所獨畏者亦罰?!?/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