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惰民。封建社會中最受岐視的一部分平民。 明 編戶籍,稱惰民為丐戶, 清 雍正 元年始廢除丐戶的“丐籍”,與平民同列。 明
徐渭 《會稽縣志諸論》:“丐以戶稱,不知其所始?!弊宰ⅲ骸凹唬贺艏从挟a(chǎn),不得充糧里正長,亦禁其學(xué)。” 明
沈德符 《野獲編·風(fēng)俗·丐戶》:“今 浙 東有丐戶者,俗名大貧。其人非丐,亦非必貧也?;蛟疲罕久杳?,訛為此稱,其人在里巷間任猥下雜役,主辦吉兇及牙儈之屬……即積鏹巨萬,禁不得納貲為官吏?!?清
錢謙益 《石義士哀詞》:“ 蒙古 分民為十戶,所謂丐戶者, 吳 人至今猶賤之。”
《清史稿·食貨志一》:“﹝ 雍正 元年﹞并諭 浙江 之惰民, 蘇州 之丐戶,操業(yè)與樂籍無異,亦削除其籍?!眳⒁姟?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