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朝 五品以上官員所佩帶的魚袋。其制: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始于 唐高宗 永徽 二年。 宋 并賜近臣,以別貴賤。
《新唐書·車服志》:“ 中宗 初,罷龜袋,復(fù)給以魚,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 景龍 中,令特進(jìn)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宋
曾慥 《高齋漫錄》:“給舍為舊一等,并服赬帶排方佩魚?!?br />(2).佩帶魚袋。
《新唐書·車服志》:“ 開元 初……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 宋
宋祁 《宋景文筆記·釋俗》:“近世授觀察使者不帶金魚袋。初,名臣 錢若水 拜觀察使,佩魚自若?!?明
陳繼儒 《枕譚》:“佩魚始於 唐 永徽 二年,以鯉為 李 也。”:“中書堂后官自今毋得佩魚,若士人選授至提點(diǎn)五房者,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