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鍵詞:
收錄約1萬典故,50萬詞匯、2萬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處分類按人物分類
《駢字類編》:五篇
尚書堯典第一注釋文凡十六篇十一篇亡五篇見存 詩小序那祀成湯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間禮樂廢壞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于周之太師以那為首疏微子至于戴公之時(shí)其間十有馀世其有君闇政衰致使禮樂廢壞今商頌散亡至戴公之時(shí)其大夫有名曰正考父者得商頌十二篇于周之太師此十二篇以那為首是故孔子錄詩之時(shí)得其五篇列以備三頌也
又王城譜疏皇甫謐云平王時(shí)王室微弱詩人愁而為刺今王風(fēng)自黍離至中谷有蓷五篇是也通又小大雅譜疏大雅民勞至桑柔五篇序皆云厲王小雅十月之交雨無正小旻小宛四篇皆厲王時(shí)詩也 宋書樂志曹植鞞舞哥序曰漢靈帝西園故事有李堅(jiān)者能鞞舞遭亂西隨段煨先帝聞其舊有技召之堅(jiān)既中廢兼古曲多謬誤異代之文未必相襲故依前曲改作新哥五篇不敢充之黃門近以成下國之陋樂焉 宋史選舉志有趙昌國者求應(yīng)百篇舉謂一日作詩百篇帝出雜題二十令各賦五篇篇八句日旰僅成數(shù)十首率無可觀帝以是科久廢特賜及第以勸來者又楊億傳雍熙初年十一太宗聞其名詔江南轉(zhuǎn)運(yùn)使張去華就試詞藝送闕下連三日得對(duì)試詩賦五篇下筆立成太宗深加賞異冬通典漢武帝開獻(xiàn)書之路時(shí)有李氏得周官五篇闕 官一篇河間獻(xiàn)王千金購之不能得遂取考工記以補(bǔ)其闕奏之 班固?hào)|都賦今將授子五篇之詩
分類:五篇
《漢語大詞典》:三百五篇
詩經(jīng)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 孔子 ,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三百五篇, 孔子 皆弦歌之。”漢書·儒林傳·王式:“臣以三百五篇諫,是以無諫書?!眳⒁姟?三百篇 ”。
《國語辭典》:三百篇  拼音:sān bǎi piān
《詩經(jīng)》經(jīng)孔子刪定后存三百零五篇,舉其成數(shù)稱為「三百篇」,后即為《詩經(jīng)》的代稱?!段倪x。司馬遷。報(bào)任少卿書》:「詩三百篇,大底圣賢發(fā)憤之所為作也?!?/div>
分類:三千孔子
《國語辭典》:商頌(商頌)  拼音:shāng sòng
詩經(jīng)》三頌之一。共五篇。舊說以為商詩的遺留,近人始考證實(shí)為宋詩,宋為殷商之后,故稱為「商頌」。
分類:五篇遺留
《國語辭典》:單提(單提)  拼音:dān tí
佛教用語:(1)佛教戒律,為四分律五篇之一、七聚之一。(2)情佛經(jīng)所云一種輕罪,犯者經(jīng)懺悔可除罪,不然死后將墮地獄等處。
《漢語大詞典》:乾愁
沒來由的愁悶。 唐 韓愈 《感春》詩之四:“乾愁漫解坐自累,與眾異趣誰相親?”參閱 蔣禮鴻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第五篇。一說,空發(fā)愁而無濟(jì)于事。見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yǎng)新錄·乾愁乾忙。
《漢語大詞典》:干愁(乾愁)
沒來由的愁悶。 唐 韓愈 《感春》之四:“乾愁漫解坐自累,與眾異趣誰相親?”參閱 蔣禮鴻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第五篇。一說,空發(fā)愁而無濟(jì)于事。見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yǎng)新錄·乾愁乾忙
《漢語大詞典》:將巨
1.復(fù)姓。戰(zhàn)國時(shí)有《將巨子》五篇,漢時(shí)猶存。見《漢書。藝文志》。參見"將具"。
《國語辭典》:衍極(衍極)  拼音:yǎn jí
書名。元鄭杓撰,五篇。每篇各一卷,取篇首二字為篇名。其書自倉頡至元代,凡古人篆籀以及書法之變,皆在所論。
《漢語大詞典》:幅塞
充塞。《敦煌變文集·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jīng)講經(jīng)文》:“微塵可得遇著風(fēng),當(dāng)時(shí)幅塞滿虛空?!眳㈤?蔣禮鴻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第五篇。
分類:充塞五篇
《漢語大詞典》:將鉅(將鉅)
復(fù)姓。 戰(zhàn)國 時(shí)有《將鉅子》五篇, 漢 時(shí)猶存。見漢書·藝文志。參見“ 將具 ”。
《漢語大詞典》:將具(將具)
復(fù)姓。 漢 有 將具彌 。見通志·氏族四。
分類:復(fù)姓
五篇
【佛學(xué)大辭典】
(術(shù)語)律學(xué)慣讀為五篇七聚。(參見:篇聚)
【佛學(xué)大辭典】
(名數(shù))一波羅夷罪Pa%ra%jika,譯曰斷頭。其罪最重,如斷頭而不能再生,不復(fù)得為比丘也。比丘有四戒,比丘尼有八戒。二僧殘罪,梵名僧伽婆尸沙Sam%gha%vasesa,僧者,僧伽之略,殘為婆尸沙之譯,殘者,比丘犯此罪,殆瀕于死,僅有殘馀之命。因此而向于僧眾懺悔此罪,以全殘命,故名僧殘。比丘有十三戒,比丘尼有十七戒。三波逸提罪Pa%yattika,譯曰墮,墮獄之人也。此有舍墮與舍二種,二種合而比丘有一百二十戒,比丘尼有二百八戒。四提舍尼罪,具云波羅提提舍Pratides/aniya,譯曰向彼悔,向他比丘而懺悔,便得除滅之罪也。比丘有四戒,比丘尼有八戒。五突吉羅罪Dus!kr!ta,譯曰惡作,其所作之惡也,其罪尤輕,比丘二不定,百眾學(xué),七滅諍,合有一百九戒,比丘尼亦同。行事鈔資持記中一之一曰:「五篇名者: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
【佛學(xué)常見辭匯】
波羅夷、僧殘、單墮、提舍尼、突吉羅。(參見:八段五篇)
【佛學(xué)次第統(tǒng)編】
五篇,即分犯罪以為五等也。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此五等犯罪,若以世俗罪律之意例之,可配五刑。翻譯名義云:「五篇配五刑是也?!?br />一、波羅夷配死 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此即根本極惡之戒。謂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無分,死墮地獄。四分律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fù)生。若犯此法,不得復(fù)成比丘?!挂杂纱俗飿O重,故以死罪配之。
二、僧殘配流 毗尼母律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為殘?!股w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幾戒德可復(fù),猶如斫殘,咽漠喉未斷,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輕于前,故以流罪配之。
三、波逸提配徒 梵語波逸提,華言墮。十誦律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八熱通為燒煮,八寒黑暗,通為覆障?!挂杂纱俗镙p于僧殘,故以徒罪配之。
四、提舍尼配杖 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從對(duì)治境以立名。僧祇律云:「此罪應(yīng)發(fā)露也。」蓋言此罪輕于前之三罪,乃容對(duì)眾發(fā)露悔過,故以杖罪配之。
五、突吉羅配笞 善見律中,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四分律本中,梵語式叉迦羅尼,華言應(yīng)當(dāng)學(xué)。謂馀戒罪重易持,此戒難持易犯,常須念學(xué),故不列罪名。但言應(yīng)當(dāng)學(xué),此又輕于前,故以笞罪配之。
篇聚
【佛學(xué)大辭典】
(術(shù)語)類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之稱目也。此有篇門與聚門之別,篇門者,依結(jié)成之罪果及急要之義而區(qū)別為五篇,聚門者,類聚其罪性及因罪(犯波羅夷僧殘二罪而未成者曰偷蘭遮),而為六聚七聚八聚也。
八段五篇
【佛學(xué)常見辭匯】
比丘與比丘尼的具足戒分為八段,即一、波羅夷,譯為斷頭,是極重罪;二、僧殘,是殘命義,必待眾僧行懺悔法而救之;三、不定,是嫌疑罪,罪性尚未確定也;四、尼薩耆波逸提,譯為舍墮,舍是指犯罪品物,悉應(yīng)舍與僧眾,墮謂犯罪應(yīng)墮地獄;五、波逸提,譯為墮或單墮,義與前同;六、提舍尼,謂可向人懺悔之罪;七、眾學(xué),謂比丘應(yīng)學(xué)的戒;八、滅諍,謂滅息諍論。又此八段中,不定、眾學(xué)、滅諍三段,合為突吉羅,突是惡,吉羅是作,指身口二業(yè)惡作之意,如是則八段便成為五篇。茲將具足戒中比丘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屬于此八段及五篇者,分別列于附表說明之。
(名目) ?。ū惹鸾洌。ū惹鹉峤洌。浚?br />┌第一 波羅夷----四-----八----波羅夷┐
│第二 僧 殘---十三----十七----僧 殘│
│第三 不 定----二-----無──┐    │
八段┤第四 舍 墮---三十----三十┐_│_墮  ├五篇
│第五 單 墮---九十---一七八┘ │    │
│第六 提舍尼----四-----八──┼─提舍尼│
│第七 眾 學(xué)---一百----一百──│    │
└第八 滅 諍----七-----七──┘─突吉羅┘
(共計(jì))二百五十戒 三百四十八戒
八段五篇
【佛學(xué)常見辭匯】
比丘與比丘尼的具足戒分為八段,即一、波羅夷,譯為斷頭,是極重罪;二、僧殘,是殘命義,必待眾僧行懺悔法而救之;三、不定,是嫌疑罪,罪性尚未確定也;四、尼薩耆波逸提,譯為舍墮,舍是指犯罪品物,悉應(yīng)舍與僧眾,墮謂犯罪應(yīng)墮地獄;五、波逸提,譯為墮或單墮,義與前同;六、提舍尼,謂可向人懺悔之罪;七、眾學(xué),謂比丘應(yīng)學(xué)的戒;八、滅諍,謂滅息諍論。又此八段中,不定、眾學(xué)、滅諍三段,合為突吉羅,突是惡,吉羅是作,指身口二業(yè)惡作之意,如是則八段便成為五篇。茲將具足戒中比丘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屬于此八段及五篇者,分別列于附表說明之。
(名目)  (比丘戒)?。ū惹鹉峤洌。浚?br />┌第一 波羅夷----四-----八----波羅夷┐
│第二 僧 殘---十三----十七----僧 殘│
│第三 不 定----二-----無──┐    │
八段┤第四 舍 墮---三十----三十┐_│_墮  ├五篇
│第五 單 墮---九十---一七八┘ │    │
│第六 提舍尼----四-----八──┼─提舍尼│
│第七 眾 學(xué)---一百----一百──│    │
└第八 滅 諍----七-----七──┘─突吉羅┘
(共計(jì))二百五十戒 三百四十八戒
五篇配五刑
【三藏法數(shù)】
(出翻譯名義)
〔一、波羅夷配死〕,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此即根本極惡之戒也。謂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無分,死墮地獄。四分律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fù)生;若犯此法,不復(fù)成比丘。以由此罪極重,故以死配之。
〔二、僧殘配流〕,毗尼母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為殘。蓋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幾戒德可復(fù)。猶如斫殘,咽喉未斷,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輕于前,故以流罪配之。
〔三、波逸提配徒〕,梵語波逸提,華言墮。十誦律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八熱通為燒煮,八寒黑暗通為覆障。以由此罪輕于僧殘,故以徒罪配之。(八熱者,想獄、黑繩獄、堆壓獄、叫喚獄、大叫喚獄、燒炙獄、大燒炙獄、無間獄也。八寒者,頞浮陀獄、泥賴浮陀獄、阿吒吒獄、阿波波獄、嘔喉獄、郁波羅獄、波頭摩獄、芬陀利獄也。)
〔四、提舍尼配杖〕,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從對(duì)治境以立名。僧祇律云:此罪應(yīng)發(fā)露也。蓋言此罪輕于前之三罪,乃容對(duì)眾發(fā)露悔過,故以杖罪配之。
〔五、突吉羅配笞〕,善見律中,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四分律本中,梵語式叉迦羅尼,華言應(yīng)當(dāng)學(xué)。謂馀戒罪重易持,此戒難持易犯,常須念學(xué),故不列罪名,但言應(yīng)當(dāng)學(xué)。此又輕于前,故以笞罪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