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死與生。 漢
劉向 《列女傳·齊義繼母》:“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span id="s2euilm" class="book">《
三國志·魏志·高柔傳》“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 晃 及其妻子”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 晃 之為任,歷年已久,豈得於殺活之際,方論至理之本?!?br />(2).指定人之死活。
《朱子語類》卷一一○:“蓋 龜山 當(dāng)此時(shí),雖負(fù)重名,亦無殺活手段?!?br />(3).指下棋時(shí)的殺著與活路。 明
宋濂 《〈南堂禪師語錄〉序》:“在他人為之,拘滯一隅,動(dòng)輒有礙,或得乎此竟遺於彼。師於殺活之機(jī)縱橫皆自如矣。” 清
王夫之 《讀四書大全說·大學(xué)·傳第六章一》:“格致有行者,如人學(xué)弈碁相似,但終日打譜,亦不能盡達(dá)殺活之機(jī);必亦與人對(duì)弈,而后譜中譜外之理,皆有以悉喻其故?!?/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