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060—1124 【介紹】: 宋衢州常山人,字彥舟。王漢之弟。神宗元豐二年進士。歷杭州、越州教授。哲宗元祐三年為太學(xué)博士。九年請外,通判衛(wèi)州。入朝編《兩朝魯衛(wèi)信錄》?;兆诹?,以薦召對,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言非難,察而用之難”。拜吏部員外郎,充國史院編修官。擢中書舍人。崇寧元年,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二年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道削職知舒州。淮右饑,賑活萬人。入黨籍罷,旋知廣州,為廣南東路經(jīng)略安撫。在廣三年,頗著聲跡。大觀元年召赴闕,尋出知洪、滁等州。以疾提舉明道宮。恬于仕進,每云“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官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全宋文·卷二八六一
王渙之(一○六○——一一二四),字彥舟,衢州常山(今浙江常山)人。元豐二年,未冠登進士第,特補武勝軍節(jié)度推官。元祐中為太學(xué)博士,通判衛(wèi)州,入編修《兩朝魯衛(wèi)信錄》。徽宗立,召對,拜吏部員外郎,擢起居舍人、中書舍人。崇寧初進給事中,除吏部侍郎。入黨籍,解職出知舒、廣、滁、杭、揚諸州。張商英引為給事中、吏部侍郎。復(fù)出守,知中山府,以疾提舉明道宮。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著有文集三十卷。見程俱《王漢之墓銘》(《北山集》卷三○),《京口耆舊傳》卷二,《宋史》卷三四七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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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孺,字德初,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兆谡土辏ㄒ灰灰涣?,以直秘閣為河北路轉(zhuǎn)運使。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落職(《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九之九)。今錄詩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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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宋衢州龍游人,號中山先生。幼敏悟,博通群書。高宗紹興進士。官至朝奉郎。有《論語解》、《書解》。全宋文·卷四二三○
藺敏修,字巨功,號中山先生,龍游(今四川樂山)人。紹興中進士,官至朝奉郎。著有《論語解》、《詩解》。見《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姓氏,《明一統(tǒng)志》卷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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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光,字中山,號省齋,寧遠(yuǎn)(今屬湖南)人。長庚子,隨父徙居江華。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進士。嘗為新昌令。清嘉慶《寧遠(yuǎn)縣志》卷六、嘉慶《湖南通志》卷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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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332—1385 【介紹】: 明濠州人,字天德。少有大志。初朱元璋為郭子興部將,達(dá)往歸之。從元璋南略定遠(yuǎn),取和州。渡江拔采石,取太平,與常遇春皆為軍鋒之冠。取集慶后,為大將,統(tǒng)兵征戰(zhàn)。宋龍鳳六年,元璋以常遇春殺降,始命達(dá)盡護諸將。九年,鄱陽湖激戰(zhàn),奉命還守應(yīng)天,以防張士誠。吳元年,為左相國,拜大將軍,與副將軍常遇春下湖州,圍平江,破城時禁掠民財、毀民居。尋拜征虜大將軍,與常遇春北伐滅元。洪武元年,克大都。后屢與李文忠等擊擴廓帖木兒,出塞遠(yuǎn)征。累官中書右丞相,封魏國公。太祖常稱“徐兄”,而達(dá)益恭慎。卒后追封中山王,謚武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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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躋奎(1496年—?年),字瑞文,號中山,山東青州府蒙陰縣人。山東鄉(xiāng)試第二十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進士。歷官工部主事,升郎中,出為山西潞安府知府,升湖廣副使,調(diào)廣西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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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至(1504年—?),字道卿,號中山,浙江省紹興府馀姚縣人,軍籍。治《易經(jīng)》,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授刑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調(diào)山東濟南府知府,十九年降開州知州,升廣信府知府,官終廣東惠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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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意,字子誠,號中山,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七十五名進士。禮部觀政。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任嘉定縣知縣。起復(fù)補福建建安縣,升兵部武選司主事。與張?zhí)鞆?fù)(號內(nèi)山)、羅椿(號外山)相交莫逆,因號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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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48—1631 【介紹】: 明河南光山人,字宏甫,號濮陽子。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檢討。天啟中遷禮部右侍郎,領(lǐng)國子祭酒。揚漣劾魏忠賢得嚴(yán)旨,毅中率其屬抗疏言之。忠賢大怒,嗾其黨劾罷之。謚文莊。有《館閣宏辭》。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弘甫,光山人,萬歷辛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降麻城縣丞,升行人司副,遷尚寶司丞,冉降長蘆運判,召還,累官國子祭酒,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xué)士。維基
蔡毅中(1567年—1631年),字弘甫,號中山,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寧府光山縣(今河南省光山縣)民籍,萬年縣人,萬歷辛丑進士。謚文莊。蔡毅中出生于官宦世家。祖父蔡鳳翹,曾任山西平陽府同知。父親蔡光,曾任陜西臨洮府同知。蔡毅中幼年即通曉《孝經(jīng)》。父親曾問他為何讀書,他答:“欲為圣賢”。萬歷七年(1579年),舉河南己卯科鄉(xiāng)試第十名。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會試第二百七十六名,殿試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當(dāng)時百姓承擔(dān)巨額礦稅,蔡毅中選取《祖訓(xùn)》、《會典》,建議禁戒礦稅監(jiān),收集成二卷,呈上明神宗。不久后,他陷入黨爭:當(dāng)時大學(xué)士沈鯉與蔡毅中同鄉(xiāng),而沈鯉與首輔沈一貫不和。其時溫純?nèi)魏幽蠀⒄?,在諸生中器重蔡毅中。溫純在擔(dān)任都御史,奏疏得罪沈一貫。沈一貫懷疑此奏疏出自蔡毅中之手,是為沈鯉爭勢力,心里忌恨他。于是沈一貫乘考察之便,削蔡毅中官職,很久后蔡毅中才起任麻城縣丞。很快以行人司副,被召見,提升為尚寶寺丞。卻又因病回鄉(xiāng)。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被削去官職。天啟初年,起前朝被黜官員,蔡毅中補長蘆鹽運判官。屢升至國子監(jiān)祭酒,再晉禮部右侍郎,兼任祭酒。當(dāng)時楊漣彈劾魏忠賢,反遭熹宗嚴(yán)加叱責(zé),蔡毅中率部屬上奏爭辯:奏疏送入宮中后,魏忠賢揚手大罵。蔡毅中便一再上奏請求回鄉(xiāng),熹宗不許。此后,為魏忠賢唆使黨羽彈劾罷免。卒于家。崇禎五年(1632年),追贈禮部尚書,謚文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