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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典
1
分類詞匯
4
分類詞匯
夏稅
兩稅
折納
兩稅戶
《漢語大詞典》:
夏稅
(1).田賦名稱。 唐 起,歷代田賦都分夏、秋兩季征收,稱為夏稅和秋稅。
《
舊唐書·代宗紀
》
:“﹝ 大歷 五年﹞夏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四升。秋稅,上田畝五升,下田三升?!?br />(2). 建中 元年行兩稅法后,規(guī)定“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宋 代夏稅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稅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納畢。 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兩稅法征稅。 明 代規(guī)定夏稅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行“一條鞭法”后,夏稅、秋糧大都征銀。 清 代分上忙、下忙兩期征收。
分類:
田賦
建中
元年
年行
兩稅法
規(guī)定
夏稅
征收
五月
月半
《漢語大詞典》:
兩稅(兩稅)
(1).夏稅和秋稅的合稱。 唐德宗 時 楊炎 作兩稅法,并租庸調為一,令以錢輸稅。夏輸不超過六月,秋輸不超過十一月,故稱兩稅。 唐
趙元一
《
奉天錄
》
卷二:“京城減收兩稅之半?!?span id="cbhug1q" class="book">《
新唐書·崔造傳
》:“ 造 久在 江左 ,疾錢穀諸使罔上,或干沒自私,乃建言:‘天下兩稅,請委本道觀察使、刺使選官部送京師。’”
(2).見“ 兩稅法 ”。
分類:
夏稅
兩稅法
作兩
《國語辭典》:
兩稅法(兩稅法)
拼音:
liǎng shuì fǎ
唐德宗時,宰相楊炎創(chuàng)立的一種稅法。按人民貧富及擁有田畝的數(shù)目,分等級課稅,每年依夏、秋兩季用錢編納,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調法。
分類:
兩稅法
建中
實行
賦稅
稅法
《漢語大詞典》:
折納(折納)
唐 時實行兩稅法,稱按錢折價交納粟帛為折納。 宋 時亦稱以產業(yè)償還官欠。參閱
《
舊唐書·食貨志二
》
、 宋 蘇軾
《應詔論四事狀》
、 范文瀾 蔡美彪 等
《中國通史》
第三編第二章第四節(jié)。
分類:
實行
兩稅法
折價
交納
納粟
《漢語大詞典》:
兩稅戶(兩稅戶)
依兩稅法納稅的人家。
《舊唐書·武宗紀》
:“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上田數(shù)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div>
分類:
兩稅法
納稅
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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