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 皇族及大官的世系以房劃分。用始祖的官名、爵名或封號稱其房,長次之間并有大房、小房,第二房,第三房等分別。
《新唐書·宗室世系表下》:“自 玄宗 以后,諸王不出閤,不分房,子孫闕而不見?!?br />(2). 清 代科舉考試,南闈和北闈的同考官都分為十八房,分住東西經(jīng)房,負(fù)有分房閱卷之責(zé),故稱。 清
黃宗羲 《廣師說》:“流俗有句讀之師,有舉業(yè)之師,有主考之師,有分房之師?!?span id="c2qyo22" class="book">《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四二回:“我日來得了個闈差,怕是分房?!?br />(3).分配房屋。如: 老李 負(fù)責(zé)我們單位的分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