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烈婦詩(乙卯、丙辰) 清 · 洪亮吉
烈婦王氏,余友人張大令景運之子婦,文學(xué)慧裕之妻也?;墼R郧趯W(xué)得瘵疾,氏刲肱療之,不愈。卒后一月,氏繪夫像于壁,雉經(jīng)其側(cè)以殉。
張烈婦,交河人。
年二十,歸所天。
所天勤讀書,氏亦助攻苦。
朝聞雞嘐嘐,暮聽紞如鼓。
所天學(xué)成病轉(zhuǎn)危,夢里血淚時時垂。
誰言色如花,匝月成死灰。
叩天乞緩須臾死,割肉如丸啖夫子。
臂創(chuàng)未合髻已髽,奈此出腹兒呱呱。
嗟嗟一塊肉,敢累翁與姑。
長跪向保母,愿乞存遺孤。
捐軀卻憶前三日,心事曾為小姑說。
翁姑有叔兒有母,地下良人待余久。
神完志定反不忙,卻掃東壁如銀光。
七尺軀,墻上植。
三尺繩,梁上直。
墨光血光相對射,形影不離夫一尺。
君不見婦先兕,兒童烏。
阿翁復(fù)作鬼董狐(大令近作《述異記》數(shù)種。),一家奇行皆堪圖。
⑴ 烈婦善繪事,先畫良人像于壁,乃就旁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