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 明末清初 · 釋函可
 押詞韻第三部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兩度君門依然一童稚。
鳳釵兩股齊,羅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舊,那復(fù)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遲,惟恨當(dāng)年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