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7、52、54 句因包含“割肉”,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割肉
第 21 句因包含“和羹”,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和羹
第 37 句因包含“無何”,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無何
第 38 句因包含“黃壚”,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黃壚
第 56 句因包含“刀圭”,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刀圭
第 60 句因包含“羅敷”,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羅敷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83 句因包含“藁砧”,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藁砧
第 21 句因包含“和羹”,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和羹
第 37 句因包含“無何”,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無何
第 38 句因包含“黃壚”,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黃壚
第 56 句因包含“刀圭”,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刀圭
第 60 句因包含“羅敷”,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羅敷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83 句因包含“藁砧”,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藁砧
后割肉詩為汪孝婦作 明末清初 · 屈大均
押詞韻第四部
汪孝婦者,姓吳氏,歙人,歸汪嵩如。歲甲寅,寇躪徽州,嵩如時客他縣。其父履生遘病,方逃竄山谷,無從得醫(yī)。吳憂恐不知所為,夜倉皇割左臂肉,和血濡縷雜羹湯以進,浹日而愈。吳處士嘉紀為作《割肉》詩,有曰:“兒行遠服賈,家中父危篤。門外十萬賊,殺人滿巖谷。父病乃膈食,兼旬絕五谷。搶攘救者誰,新婦起躑躅。仰告頭上天,俛視臂上肉。肉隨利刃下,自糜作羹湯。忍痛釜鬵際,天角東南明。上堂先進湯,須臾再進羹。羹湯甫沾唇,翁曰胸懷闊。不知病何往,從此復(fù)啖啜。果餌恣所歡,美炙無繇設(shè)。鄰人上墻問,行路爭傳說。賊眾得聞之,傳令整行列。毋驚孝婦里,兵馬去蹩躠。”寇既平,嵩如行賈揚州。吳獨居,織作、洴澼絖如故,時緘書重相警勉。無何,嵩如訃聞,吳絕粒食,不欲生。旋以堂上舅姑及兩孤為慮,強就食飲。櫬歸,自擎一器,匍伏迎奠,則羹右臂肉也。蓋自傷不能以活其翁者活其夫云。辛未,吳年五十,子天與、天長乞海內(nèi)詞人稱詩以壽,欲得吳處士其人者為之先倡。不佞大均與吳處士交好。處士泰州人,字野人,高節(jié)能文,人以其言為重。大均向讀處士《割肉》詩,異之,以孝婦古之賢媛也。壬申秋八月,吳小叔于鼎文冶以孝婦事自刊江郵至(刊江,疑當(dāng)作“邗江”。),始知孝婦為于鼎文冶之嫂。于鼎文冶亦吾友也,乞予詩為壽。予雖不文,豈可以不繼響野人而更表揚之?于是以野人所作為《前割肉》詩,而大均為《后割肉》詩,其辭曰:
新婦前割肉,割肉為翁痡。
翁苦膈食人,腹中粒米無。
門前十萬寇,殺人肝腦涂。
無從乞針藥,鬼伯方嗚嗚。
救死何所有,所有惟肌膚。
翁命系新婦,氣絕只須臾。
抽刀向左臂,雖羸猶膏腴。
一臠大逾寸,重可二十銖。
非方亦非圓,圭璧良不殊。
血裹若絳雪,猩猩紅不如。
聶切作和羹,翁食能無馀。
胸膈忽蕩開,病瘳不待晡。
賊眾聞卻走,毋犯孝婦閭。
鄰里競來視,各請翁所需。
饋食悉精美,饜飫翁不臞。
夫時在邗溝,親友皆來趨。
夫名以婦知,稱婦因稱夫。
不知夫視婦,芬芳長與俱。
無何先朝露,夫溘歸黃壚。
訃聞不欲生,欲殉憂諸孤。
呱呱尚可棄,堂上有舅姑。
舅姑豈盤石,身衰同秋蒲。
匍匐靈柩前,奠饌無蒸雛。
抽刀再割肉,右臂白如瓠。
左臂創(chuàng)末平,刀口成癰疽。
療翁未死前,割肉猶不辜。
夫既已奄逝,割肉何所圖。
肉豈驚精丸,刀圭魂昭蘇。
三日茍不生,神即幽酆都。
割之等泥土,祗自戕羅敷。
念己活君舅,天理庶不誣。
為夫惜一臠,恩義何次且。
報生復(fù)報死,所捐非全軀。
腥臊不足食,差勝充庖廚。
皇天令不死,五十猶勤劬。
二男已成立,干祿知讀書。
母肉尚馀幾,一身半菀枯。
在母如鴻毛,寧如慘自屠。
在舅如泰山,返魂因彼姝。
在夫即牲牷,肥腯逾羊酥。
吁嗟夫在外,不得親口珠。
尊章與藁砧,骨肉何親疏。
九泉歆此羹,味淡同瓜菹。
十年不同食,所嗜忘其初。
忍死更幾時,同穴寧踟躕。
為壽詎忍言,兒女徒歡娛。
未忘至百歲,蜉蝣歸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