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7、52、54 句因包含“割肉”,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割肉
第 21 句因包含“和羹”,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和羹
第 37 句因包含“無何”,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無何
第 38 句因包含“黃壚”,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黃壚
第 56 句因包含“刀圭”,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刀圭
第 60 句因包含“羅敷”,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羅敷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75 句因包含“鴻毛”,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鴻毛
第 83 句因包含“藁砧”,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藁砧
割肉詩為汪孝婦 明末清初 · 屈大均
 押詞韻第四部
孝婦者,姓吳氏,歙人,歸汪嵩如。歲甲寅,寇躪徽州,嵩如時客他縣。其父履生遘病,方逃竄山谷,無從得醫(yī)。吳憂恐不知所為,夜倉皇左臂肉,和血濡縷羹湯以進,浹日而愈。吳處士嘉紀為作割肉》詩,有曰:“兒行遠服賈,家中父危篤。門外十萬賊,殺人滿巖谷。父病乃膈食,兼旬五谷。搶攘救者誰,新婦躑躅。仰告頭上天,俛視臂上肉。肉隨利刃下,自糜作羹湯忍痛釜鬵際,天角東南明。上堂先進湯,須臾再進羹。羹湯沾唇,翁曰胸懷闊。不知病何往,從此復(fù)啖啜果餌所歡,美炙無繇設(shè)。人上墻問,行路爭傳說。賊眾得聞之,傳令行列。毋驚孝婦里,兵馬蹩躠。”寇既平,嵩如行賈揚州。吳獨居織作、洴澼絖如故緘書重相警勉。無何,嵩如訃聞,吳絕粒食,不欲生。旋以堂上舅姑及兩孤為慮,強就食飲。歸,自擎一器,匍伏迎奠,則羹右臂肉也。蓋自傷不能以活其翁者活其夫云。辛未,吳年五十,子天與、天長海內(nèi)人稱詩以壽欲得吳處士其人者為之先倡。不佞大均吳處士交好。處士泰州人,字野人,高節(jié)能文,人以其言為重。大均向讀處士割肉》詩,異之,以孝古之賢媛也。壬申秋八月,吳小叔于鼎文冶以孝婦事自刊江郵至(刊江,疑當(dāng)作邗江”。),始知孝婦于鼎文冶之嫂。于鼎文冶亦吾友也,乞予詩為壽。予雖不文豈可以不繼響野人而更表揚之?于是野人作為《前割肉》詩,而大均為《后割肉》詩,其辭曰:
新婦割肉割肉為翁痡。
翁苦膈食人,腹中粒米無。
門前十萬寇,殺人肝腦涂。
無從針藥,鬼伯嗚嗚
救死何所有,所有肌膚。
翁命系新婦,氣絕須臾
抽刀向左臂,雖羸猶膏腴。
一臠大逾寸,重可二十銖。
非方亦非圓,圭璧不殊。
血裹若絳雪,猩猩不如。
聶切和羹,翁食能無馀。
胸膈忽蕩開,病瘳不待晡。
賊眾卻走,毋犯孝婦閭。
鄰里競來視,各請翁所需。
饋食精美饜飫翁不臞。
夫時在邗溝,親友皆來趨。
夫名以婦知,稱婦因稱夫。
不知夫視婦,芬芳長與俱。
無何先朝露,夫溘歸黃壚。
訃聞不欲生,欲殉憂諸孤
呱呱尚可棄,堂上舅姑
舅姑盤石,身衰同秋蒲。
匍匐靈柩前,奠饌無蒸雛。
抽刀再割肉,右臂白如
左臂創(chuàng)末平,刀口癰疽
療翁未死前,割肉不辜
夫既已奄逝,割肉何所圖。
肉豈驚精丸,刀圭昭蘇。
三日茍不生,神即幽酆都。
割之等泥土,祗自戕羅敷。
念己活君舅天理不誣。
為夫惜一臠,恩義次且。
報生復(fù)報死,所捐非全軀。
腥臊足食,差勝充庖廚。
皇天不死,五十猶勤劬。
二男已成立,干祿讀書。
母肉尚馀幾,一身菀枯
在母如鴻毛,寧如慘自屠。
在舅如泰山,返魂因彼姝。
在夫即牲牷肥腯逾羊酥。
吁嗟在外不得親口珠。
尊章藁砧,骨肉親疏
九泉歆此羹,味淡同瓜菹。
十年同食,所嗜忘其初。
忍死幾時,同穴踟躕。
為壽詎忍言,兒女歡娛。
未忘至百歲,蜉蝣歸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