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本詩原連作一首,據(jù)明本改為二首。
犬羊養(yǎng)于人,壯則人食之。
猛虎嗜人肉(原校:一本作能食人),終(原校:一本作亦)昧獵者機。
豺狼與狗同,為害豈必威。
(原校:一本作豐)狐能為人,還作行子妻(以上《廣陵集》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