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曰:李曾。道武時(shí)。為趙郡太守。令行禁止。并州丁零數(shù)為山東害。曾能得百姓死力。不敢入境。賊于常山界得一死鹿。賊長謂趙郡地也。責(zé)之。還令送鹿故處。其見憚如此??と藶橹{曰:
詐作趙郡鹿。猶勝常山粟。
⑴ ○魏書李孝伯傳。北史李孝伯傳?!稑犯娂钒耸??!对娂o(jì)》百九作趙郡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