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氍毹上唱蘇三,例把深悲喜劇看。
枉法縣官能索命,癡情公子果平冤。

多感易,欲書難,信知法治路漫漫。
李離劍與包公鍘,休哂今猶作美談。
注:李離,春秋晉人,晉文公時主管晉國司法。“過聽殺人,自系請死。文公曰,‘失在下吏,非子之罪’。離曰,‘臣居官為長,受祿為多,今以罪下吏,非所聞也’。伏劍而亡。”又,此詞發(fā)表后,承詩友指出上闋平仄有誤,此次重編未改, 以記疏失,且志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