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句因包含“含哺,樂”,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含哺樂
臺灣近詠十首呈巡使黃玉圃先生 其七 清 · 藍鼎元
押詞韻第四部 出處:此組詩收于范咸《重修臺灣府志》〈藝文〉,又載余文儀《續(xù)修臺灣府志》〈藝文〉、薛志亮《續(xù)修臺灣縣志》〈藝文〉、蔣炳釗編《鹿洲全集》、連橫《臺灣詩乘》、陳漢光《臺灣詩錄》、許成章《高雄市古今詩詞選》。 創(chuàng)作地點:臺灣
臺邑最褊小,徵糧視鳳諸。
土狹賦獨重,民困曷以紓。
臺灣田一甲(編者按:「臺灣田一甲」,連橫《臺灣詩乘》作「臺田大一甲」。),內(nèi)地十畝馀。
甲租八九石,畝銀一錢輸。
將銀來比粟,相去竟何如。
納粟弊多端,斗斛交相瘉。
折色比(編者按:「比」,薛志亮《續(xù)修臺灣縣志》作「此」。)時價,加倍復何居。
鳳諸雖厚斂,什百臺版圖。
墾多或報少,以羨補不敷。
臺土瘠無曠,沖壓且偏枯。
安得相均勻,丈輕三邑俱。
徵收同內(nèi)地,含哺樂只且(此詩又載魯鼎梅《重修臺灣縣志》〈藝文〉)。(廖振富編校)。
按:①鳳山、諸羅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