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志》曰:“開元十三年明皇封泰山祀天樂,降神用《豫和》,六變。迎送皇帝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酌獻、飲福并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終獻、亞獻用《凱安》。送神用《豫和》。”
烝烝我后,享獻惟寅。
躬酌郁鬯,跪奠明神。
孝莫孝乎,配上帝親。
敬莫敬乎,教天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