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lè)志》曰:“明皇開元七年享太廟樂(lè),迎神用《永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酌瓚用《肅和》。迎俎用《雍和》。皇帝酌醴齊用文舞,獻(xiàn)宣皇帝用光大舞,光皇帝用長(zhǎng)發(fā)舞,景皇帝用大政舞,元皇帝用大成舞,高祖用大明舞,太宗用崇德舞,高宗用鈞天舞,中宗用大和舞,睿宗用景云舞。皇帝飲福、受脤用《福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亞獻(xiàn)、終獻(xiàn)、行事、武舞用《凱安》。撤豆用《登歌》。送神用《永和》。按景皇帝舊用《大基》,至是改用《大政》云?!?/div>
止笙磬,撤豆籩。
廓無(wú)響,窅入玄。
主在室,神在天。
情馀慕,禮罔愆。
喜黍稷,屢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