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宋史·樂志》一: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時以將行封禪,詔改酌獻昊天上帝《禧安之樂》為《封安》,皇地祇《禧安之樂》為《禪安》,別制天書樂章《瑞安》《靈文》二曲,每親行禮用之。
奕奕清廟,錫羨詒謀。
升中神岳,顯允皇猷。
歸格藝祖,昭報靈休。
奉先追遠,盛德益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