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以后時(shí)享二十五首(《宋史·樂志》五:朝饗太廟,歌《興安》。僖祖廟用《基命之樂舞》,翼祖廟用《大順之樂舞》,宣祖廟用《天元之樂舞》,太祖廟用《皇武之樂舞》,太宗廟用《大定之樂舞》,真宗、仁宗廟樂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廟樂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欽宗廟樂舞曰《重光》、曰《承元》、曰《端慶》,皆以無射宮奏之。) 孝宗室用《大倫》(《宋史·樂志》六:理宗享國(guó)四十馀年,先是,孝宗廟用《大倫之樂》,光宗廟用《大和之樂》,至是寧宗祔廟,用《大安之樂》。) 宋 · 郊廟朝會(huì)歌辭
四言詩 押效韻 出處:全宋文卷六○一○
圣人之德,無加于孝。
思皇孝宗,履行立教。
始終純誠(chéng),非曰笑貌。
于萬斯年,是則是效。
按:《攻愧集》卷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