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楚甸供王


《春秋左傳·僖公四年》
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fēng)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shí)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韓非子》卷十一《外儲(chǔ)說左上》
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貢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舉兵為天子伐楚,楚服,因還襲蔡曰:余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聽從,因遂滅之。此義于名而利于實(shí),故必有為天子誅之名,而有報(bào)讎之實(shí)?!?/span>

例句

楚甸供王日,衡陽入貢年。 李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