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持紫荷

同源典故 

持荷簪筆


《宋書》卷十八〈禮志五〉~59~
古者貴賤皆執(zhí)笏,其有事則搢之于腰帶,所謂搢紳之士者,搢笏而垂紳帶也。紳垂三尺。笏者有事則書之,故常簪筆,今之白筆,是其遺象。三臺五省二品文官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內(nèi)侍位者,乃簪之。手板,則古笏矣。尚書令、仆射、尚書手板頭復(fù)有白筆,以紫皮裹之,名笏。朝服肩上有紫生袷囊,綴之朝服外,俗呼曰紫荷?;蛟茲h代以盛奏事,負(fù)荷以行,未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