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句因包含“絲綸”,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絲綸
送李次野以奏請副使赴京 明 · 金正國
出處:思齋集卷之一
傳聞久訛謬,記載多舛錯。
圣祖受枉名,著在中華籍。
乃知后嗣心,不啻疚在己。
奏陳宜火急,湔雪庸得已。
專對盡有人,睿簡非徒爾。
絲綸輟獨坐,以副皇明使。
豈不欲留公,所以重在彼。
敷陳激忠義,丹衷瀝肺腑。
所期得回天,淹滯寧辭苦。
申胥入秦庭,鄭公使北虜。
一哭能借兵,片言回杰黠。
中誠茍有至,感通無金石。
矧惟圣天子,眷我東藩國。
歸來荷寵命,佇快與情郁。
王事偶未遑,取別何草草。
短詩寄寸心,面目遼陽道(太祖高皇帝創(chuàng)立制度。纂錄為書。名曰文明會典。李貳相繼孟赴京。始購得而還。見于朝鮮下。書以國朝璿系為李仁任之后。又載太祖所無之事。頗涉不順。其傳聞記事。訛舛不詳至此。使圣祖受惡名于天下后世。義所盡陳。奏請改正。故命別陳文學重臣可堪專對回?者。以充使價而遣。李公應選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