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曹佐郎林君墓志銘 明 · 許筠
四言詩 出處:惺所覆瓿稿卷之十七
君與余同年生。而月日先于余。又同長于南庠谷。自讀對句時。無不同其學。乙酉春。同發(fā)解于漢城府。俄而君丁內(nèi)憂南去。連代其祖父母喪。庚寅夏。始來京。娶于承旨閔浚家。余往扣其學。則淹博淵泫。為文辭若川決馬驟不可當。辛卯。果司馬。丁酉夏。上視學。君中丙科。權知承文院副正字。己亥春。授承政院注書。俄移說書。秋。薦為藝文館檢閱。升待教奉教。是時執(zhí)政材君。君坐而得美官。亦未嘗一往謝焉。唯與余在江上。晨夕相過從。日以賦詩聽琴歌為事。其操守不喜權利如此。庚子夏。出佐儀曹。君素羸弱。早以連喪冒疾甚困。乞外得康津。為奉老養(yǎng)疴計也。明年。余奉命試士于湖南。則君同考疾已殆。余勸解歸以治。四月。果投紱還。竟以是疾。六月某日卒于靈巖家。享年三十三。無子。只有一女。君性樸素。恬于進取???span id="j3fli2q" class='bold'>不言人過。家故饒。不以財產(chǎn)屑意。有窮者輒賑之。事偏母極其誠。其叔父無嗣。祭之如其親。宗黨咸稱之。君諱晛。字子升。崇善人。曾祖某某官。祖某某官。父某進士。未第早卒。外祖李某某官。葬逾年。閔氏徵余文以銘。乃泣書曰。
當君臨窆,余尸漕官。
就視其壙,哭以下棺。
余盡余情,君奚喜憾。
紀君之行,爰納于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