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雅》卷六《釋天》
彗星為攙槍。
彗星為攙槍。
《漢書》卷二十六《天文志》
孝文后二年正月壬寅,天欃夕出西南。占曰:「為兵喪亂?!埂妒稀贰笜尅?、棓、彗異狀,其殃一也,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馀殃不盡,為旱、兇、饑、暴疾」。
孝文后二年正月壬寅,天欃夕出西南。占曰:「為兵喪亂?!埂妒稀贰笜尅?、棓、彗異狀,其殃一也,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馀殃不盡,為旱、兇、饑、暴疾」。
《晉書》卷十二《天文志中》
妖星:……四曰天槍。其出不過三月,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殃之不盡,當(dāng)為旱饑暴疾。五曰天欃。石氏曰,云如牛狀。甘氏,本類星,末銳。巫咸曰,彗星出西方,長可二三丈,主捕制。
妖星:……四曰天槍。其出不過三月,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殃之不盡,當(dāng)為旱饑暴疾。五曰天欃。石氏曰,云如牛狀。甘氏,本類星,末銳。巫咸曰,彗星出西方,長可二三丈,主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