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以麥為重,大吏課耕勤為(去聲)民⑴。
馀八分應號中稔,屬三十幸穫皆均⑵。
屢綏處更資接濟⑶,渥被澤仍利隰畇。
批摺不勝稱額慶,惟虞志滿益增寅。
⑴ 湖南省土性多不宜麥向來種植二麥之處止有二十四州縣邇年大吏督課如茶陵武陵華容等縣亦知種麥計通省宜麥州縣共三十一屬
⑵ 據(jù)浦霖奏報麥收分數(shù)湘陰瀏陽等八州縣收成九分茶陵道州等九州縣八分有馀耒陽酃縣等十州縣收成八分華容武陵二縣七分有馀龍陽安鄉(xiāng)二縣收成七分統(tǒng)計各屬三十一州縣共收成八分有馀
⑶ 去年湖南秋成九分有馀實屬上稔茲當青黃不接之時又得麥收接濟民食益臻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