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xùn)|總河蘭第錫河南巡撫畢沅奏報(bào)睢州堤工漫開奪溜詩以志事(乾隆丁未) 清 · 弘歷
五言排律 押支韻 出處:御制詩五集卷三十三
曲樓筑屢變,熟計(jì)向南移(辛丑七月河南曲家樓決口屢筑未就阿桂奏請于青龍岡迤上自蘭陽三堡至商邱七堡一帶南堤外添筑大堤一道內(nèi)就沿堤形勢開挑引渠以掣大河溜勢至癸卯三月工成)。
兩岸修防慎,三年順軌綏(自癸卯至丙午惟甲辰八月睢州下汛二堡因大河長水漫溢新堤有蟄陷之處幸正河溜勢尚未全掣易于堵筑旋即合龍是此三年中河南尚稱無事)。
誰知伏汛涌,忽遇漫流?。
初謂合龍易,不期大溜披(昨據(jù)該督等奏稱黃河水勢異漲南岸睢州十三堡無工處于六月初九日堤上漫水二十馀丈分溜不過二三分朕謂正溜未掣或易于集事嗣據(jù)奏稱漫口漸次塌寬于十八九二十等日風(fēng)雨大作河水復(fù)又增長大溜全注口門正河存水僅止一分等語)。
重臣因勘遣,蕆事佇謀施(因思大溜全掣不可無重臣前往阿桂于堵筑事宜素為諳練即令馳往熟籌妥辦)。
無歲無河患,懷慚祇自怩(南河自庚子六月睢寧郭家渡漫溢后至辛丑六月又有邳睢魏家莊決口之事而上年七月內(nèi)又因黃水清水運(yùn)中河水同時(shí)盛漲以致李家莊周家莊等處堤工均有漫缺至冬初始得合龍頻歲河工有事為之宵旰籌咨仍深自恧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