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魚去乙


《禮記注疏》卷二十八〈內(nèi)則〉~529~
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腦,魚去乙,鱉去丑。漢·鄭玄注:「乙,魚體中害人者名也。今東海容魚有骨名乙,在目旁,狀如篆乙,食之鯁人不可出?!?/span>
《爾雅注疏》卷九〈釋魚〉~68~
「魚枕謂之丁,魚腸謂之乙,魚尾謂之丙?!箷x·郭璞注:「此皆似篆書字,因以名焉。」

例句

似魚甘去乙,比蟹未成筐。 韋莊 和鄭拾遺秋日感事一百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