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爭也。公言之也。漢書呂后紀(jì)。未敢訟言誅之。鄧展曰。訟言、公言也。從言。公聲。此形聲包會意。似用切。九部。一曰歌訟。訟頌古今字。古作訟。後人假頌皃字爲(wèi)之。古文訟。從谷聲。
驚嘑也。玉篇云。吅與讙通。按言部讙譁二字互訓(xùn)。與驚嘑義別。從二口。凡吅之屬皆從吅。讀若讙。況袁切。十四部。
宋代 徐鉉 徐鍇 注釋
臣鉉等曰:或通用讙,今俗別作喧,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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