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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部
詩文庫吳山(共 2 首) 五律 1五排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0—1542 【介紹】: 明蘇州府吳江人,字靜之,號讱庵。吳洪子。正德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中,剛直不撓,為權貴所不喜。巡撫河南,以河南惟河患最甚,遂根極利害,著《汾河通考》。宗室將軍朱祐椋招納亡命,侵掠民間。山疏免為庶人。旋被祐椋誣,左遷浙江參議。后以僉都御史巡撫四川,論罷不職武臣。晉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軍務。官至刑部尚書,以論翊國公郭勛觸帝怒,免官歸,道卒,謚忠襄。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靜之。尚書洪子。正德戊辰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南贛河南四川巡撫進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追謚忠襄
維基
吳山(1470年—1542年),字靜之,號讱庵,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江縣)人。官至刑部尚書。吳洪之子。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鄉(xiāng)試一百二十一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后歷任員外郎、刑部郎中。正德十五年,外任山東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擔任陜西布政使司右參政,次年改江西左參政。嘉靖六年,任福建按察使。嘉靖八年,改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十年,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嘉靖十三年,貶為浙江右參議,次年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同年授應天府府丞。嘉靖十六年,授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等地。嘉靖十七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十八年,授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左。嘉靖二十年,升為刑部尚書。
五言律詩
夜出江口 明 · 吳山
五言律詩
叢葦蕭蕭響,連檣尾尾行。
風來宿雁起,月上暮潮生。
隔浦明漁火,遙林聞犬聲。
蒼茫煙樹外,不辨石頭城。

五言排律
棲棲事行役,四牡各西東。
此日雙旌合,他鄉(xiāng)一醉同。
登臨尋古寺,搖落感秋風。
白雁懷江館,朱幡下渚宮。
山容浮紫翠,林影亂青紅。
報國心常切,懷人話未窮。
幾時林下路,杖屨會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