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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部
詩文庫包拯(共 1 首) 五律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999—1062 【介紹】: 宋廬州合肥人,字希仁。仁宗天圣五年進士。累擢監(jiān)察御史,建言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三司戶部判官,知揚、廬、江寧、開封等州府,遷右司郎中。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斷訟明敏正直,開正門,令訟者直到堂前,自陳曲直,杜絕吏奸。京師有“關(guān)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權(quán)御史中丞,遷三司使,拜樞密副使。卒謚孝肅。有《包孝肅奏議》。
全宋詩
包拯(九九九~一○六二),字希仁,合肥(今屬安徽)人。仁宗天圣五年(一○二七)進士。歷知建昌、天長縣,徙知端州,遷殿中丞。慶歷三年(一○四三),拜監(jiān)察御史里行(《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五)。出為京東轉(zhuǎn)運使。七年,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陜西轉(zhuǎn)運使(同上書卷一六○)?;实v四年(一○五二),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zhuǎn)運使(同上書卷一七二)。嘉祐元年(一○五六),為右司郎中、權(quán)知開封府(同上書卷一八四)。三年,遷右諫議大夫、權(quán)御史中丞(同上書卷一八七)。四年,為樞密直學士、權(quán)三司使(同上書卷一八九)。六年,遷給事中,尋拜樞密副使(同上書卷一九三)。七年卒,年六十四。謚孝肅。有奏議十五卷,今存《包孝肅奏議》十卷?!?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一六有傳。
全宋文·卷五三八
包拯(九九九——一○六二),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天圣五年進士及第,授大理評事、知天長縣,徙端州,累遷監(jiān)察御史。奉使契丹還,歷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陜西、河北轉(zhuǎn)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实v二年,擢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四年除龍圖閣學士、河北都轉(zhuǎn)運使,徙知瀛、揚、廬、池、江寧、開封等州府。嘉祐三年,權(quán)御史中丞,次年權(quán)三司使。六年,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shù)日,拜樞密副使,卒于任,謚孝肅。拯向以廉潔著稱,執(zhí)法嚴峻,不避權(quán)貴?!?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一六有傳。
五言律詩
書端州郡齋壁 北宋 · 包拯
五言律詩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
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宋詩拾遺》卷三)。
⑴ 《輿地紀勝》卷四五作直干終為
⑵ 《輿地紀勝》作衠
⑶ 《粵東金石略》卷九作注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