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詩
同文同種徒虛語⑴,無國無家何世身⑵。
霸越原期能復(fù)楚,報韓有志竟椎秦。
鳳棲難覓瑯玕樹,龍種常為俎簋珍。
揮灑獄詞成絕筆⑶,英雄兒女事酸辛。
注:《吳宓詩集》卷十七“武漢集”,商務(wù)印書館2004年版,第439-440頁。
⑴ 戊戌政變時,清德宗賜康有為密詔,中有“同文同種之國”云云,蓋有深望于日本者也。
⑵ 金碧輝,原名川島芳子,清肅王善耆之女,世稱國際間諜。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晨6:30在北平第一監(jiān)獄以漢奸通謀敵國罪槍決,年約四十。
⑶ 指三十七年二月初,天津《大公報》曾載金碧輝初判死刑后,獄中與其律師友人書。自述身世,措辭敏妙,而情意哀矜,格調(diào)極類現(xiàn)代聰明女子之談話。而常稱皇上,忠于故君宣統(tǒng)。其述及國民政府時,莊中寓諧,婉而多諷,宓讀而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