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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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首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釋道圓,南雄(今屬廣東)人。少時曾學于積翠庵,后住南安軍雪峰,為南岳下十二世,黃龍南禪師法嗣。事見《五燈會元》卷一七。今錄詩二首。
全粵詩·卷二四
釋道圓,南雄人。
早年依黃檗積翠庵慧南,后住大庾云封寺,為南岳下十二世,黃龍南禪師法嗣。
事見宋釋正受嘉泰普燈錄》卷四、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七。
詩二首。
補續(xù)高僧傳·習禪篇
道圓。南雄人也。性純至。少游方。雖飽參未大通透。聞南禪師居黃檗積翠庵。往依之。一日燕坐下板。聞兩僧舉百丈野狐因緣。一僧曰。只如不昧因果也。未脫得野狐身。一僧應聲曰。便是不落因果。亦何曾墮野狐身耶。圓悚然。異其語。不覺身起上庵頭。過澗忽大悟。見南公。敘其事。未終涕交頤。南公令就侍者榻熟睡。忽起作偈曰。不落不昧。僧俗本無忌諱。丈夫氣宇如王。爭受囊藏被蓋。一條楖栗任縱橫。野狐跳入金毛隊。南公大笑。久之。又作風幡偈曰。不是風兮不是幡。白云依舊覆青山。年來老大渾無力。偷得忙中些子閒。云庵老人。常手疏此二偈。大稱賞之。謂其機鋒不減英邵武。后出世住大庾云封寺。莫知所終。
新續(xù)高僧傳·譯經篇第一之一
又道圓者,滄州人,既從僧服,便志西方,后晉天福中,負簦西邁,在涂十二年,足跡所屆,遍五印度,復居其間,閱六春秋,還經于闐,與其國使偕至于宋。乾德三年冬,達于京師,以佛舍利一、水晶器、貝葉梵經四十筴來獻,太祖召問所歷山川道里及其風俗,圓頗疆識,一一指陳,應對如響,太祖嘉之。時立譯經院,詔與梵僧同事翻譯。

人物簡介

新續(xù)高僧傳·義解篇第二之一
釋戒環(huán),溫陵人,而佚其姓字。
賦性恬澹,不溽世味,寄身空寂,研精梵誼,深造道妙。
嘗病《法華》、《楞嚴》舊釋,詞義淵??,初學罕喻,因于禪暇作二經要解。
而《楞嚴》尤為翔曉。
其敘科判曰:“舊科經執(zhí)匿王、琉璃異代,謂非一會頓說;判教局持地、耶輸等事,而斷為《法華》之后,愚竊疑焉。
夫夜壑負趨,速于反掌,匿王代謝,可唯旦暮,而楞嚴法會,自夏徂冬,此不應執(zhí)異王,疑異會也。
《法華》自鐙明以還,諸佛無時不說,菩薩無時不證。
《持地》既曰聞諸如來宣妙蓮華,豈止釋迦與?
經稱摩登由神咒力,消其愛欲,與耶輸同悟夙由,或得出纏,或蒙授記,若執(zhí)授記為《法華》之事,則靈山會上當有摩登乃可言同。
且既言由神咒力,知非《法華》,況有道記果記之異,今經所言乃道記,非《法華》果記也。
此又不應局授記而定先后者也。
經言最后垂范者,乃結辯魔文,當十卷末,實楞嚴法會最后,非臨滅之最后也。
舊引多說皆無足為科判準繩,科判失準,則理義差矣。
夫法王設王,有條不紊,初說一乘頓教以立本,即華嚴也;次說三乘漸教以逗機,即阿含方等般若也;后說一乘圓教以顯實,即《法華》也,《楞嚴》即《般若》、《法華》之中,實大乘終極之教,故如來密因菩薩萬行修證之法,一切畢竟,自此以往,無復進脩,直造一乘圓妙之道,故法華會上更無地位之說,純譚妙法,隨根印可,授記作佛而已。
《法華》之后,更說《涅槃》扶律譚常者,扶律所以屬后事,譚常所以示真寂,此為臨滅遺付之事,非有加于《法華》也。
說者不本扶律之意,輒判《楞嚴》在《法華》后,亦稱扶律譚常。
然則,進脩既畢,而又進脩扶律之后,而又扶律,前則加于《法華》,后則贅于《涅槃》,是乃倒置駢枝,紊于法王之法矣。
夫進脩之事,譬之稼穡,猶耘耨也。
譬之芙蕖,猶敷華也。
既號《法華》秋穫,《涅槃》捃拾,不應穫拾之中又耘耨也,既號《法華》廢權立實,如花落蓮見,不應于廢落之后,又敷華也。
以經證之,竛竮之子既領寶藏,復何所求?
化城之人既到寶所,復何前進?
鐙明說已,中夜涅槃,釋尊說已,四眾唱滅,復何枝蔓于《楞嚴》哉?
如必《楞嚴》居后,則阿難既于《法華》諸漏已盡,而復于《楞嚴》未盡諸漏?
既于《法華》堪任佛記,而復于《楞嚴》未全道力?
既先領悟妙法,而復不知真際所詣?
既以安住佛道,而復為彼所傳,溺于淫舍?
是皆倒置,理自不然。
故判《楞嚴》在《般若》后也。
蓋《般若》之后,慧學方盛,定力未充,人或溺于多聞,失于正受,于是示首楞嚴之大定,資般若之大慧,使定慧均等,學行兼全,而究竟趣于一乘實相,此《楞嚴》所以作也。
論三經大致,無非為一大事因緣,而必先藉《般若》發(fā)明,次由《楞嚴》脩證,終至《法華》印可,然后盡諸佛能事,序固如是也。
然則,導達禪乘,抉擇正見,莫尚《楞嚴》矣。
”又判法華教曰:“法王應運,出真兆圣,唯為一事,無有馀乘。
是以,首唱《華嚴》特明頓法,雖知根鈍,且稱本懷,及乎怖大昏惑,乃權設方宜,至于眾志貞純,則還示實《法華》,然則二經一始一終,教實相資,故今宗《華嚴》而科釋也。
或謂《華嚴》純譚實相,獨被大機,《法華》引權入實,三根齊被,二經旨趣迥不相及,引彼釋此,殆不知宗。
而愚竊觀《信解品》其父先來求子不得,中止一城,其家大富,窮子遙見,恐怖疾走。
正喻初說華嚴也,臨終命子委付財物,窮子歡喜,得大寶藏。
正喻終說《法華》。
跡此觀之,始而驚怖終而親附者無異,父窮之所棄達之所獲者無異,寶既無以異,何為而不應宗之耶。
又況二經以智立體,以行成德,放光現(xiàn)瑞,全法界之真機,融因會果,開脩證之捷徑,凡所設法,意緒并同,二經相宗,亦足見圣人說法,始終一貫,果唯一事,無有馀乘,旨趣稍馴,幸無深誚也。
”《開元寺志》稱:“戒環(huán)所撰《要解》皆能痛去名相繁蔓,使人無泥枝葉,入佛知見,直發(fā)明秘要寶藏者也。
”至今學者多宗之,殆不誣也。
一說開元千佛院有主僧日誦《法華》,一白鴿常止檐間,若聽經狀,一日不至,主僧怪之,夜夢人曰:“我,鴿也,得師經力,轉生為人,生某氏家,腋有白毛可識,能視我乎?
”主僧如其夢求之,果然,父母遂許出家,少長來從之,得度為戒環(huán)云。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釋景淳,梅州(今廣東梅縣)人。于化度寺得度,往依泐潭。為南岳下十四世,泐潭景祥禪師法嗣?!?a target='_blank'>嘉泰普燈錄》卷一二、《五燈會元》卷一二有傳。
全粵詩·卷二八
釋景淳,梅州人。
于撫州化度寺得度,往依泐潭。
后任寶峰寺知藏。
為南岳下十四世,泐潭景祥禪師法嗣。
宋釋正受嘉泰普燈錄》卷一二、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二有傳。
偈一首。
補續(xù)高僧傳·雜科篇
景淳藏主。撫州化度受業(yè)。久參寶峰祥和尚。杰出參徒。其為人瀟灑高尚。備見于自述山居詩。祥見之。諭淳曰。此詩不減灌溪??质酪约咳∽?。而道不信于人也。詩凡數十解。今記十章。以備傳云。拙直自知趨世遠。疏愚嬴得住山深?,F(xiàn)成活計無他物。只有鱗皴杖一尋。屋架數椽臨水石。門通一徑掛藤蘿。自緣此處宜投老。饒得溪云早晚過。自笑疏狂同拾得。誰知癡鈍若南泉。幾回食飽游山倦。只么和衣到處眠。瓦鐺爇處清煙靄。鐵磬敲時曉韻寒。一串數珠粗又重。拈來百八不相謾。一瓢顏子非為樂。四壁相如未是高。爭似山家真活計。屋頭松韻響秋濤。數行大字貝多葉。一炷粗香古柏根。石室靜延春晝永。杖鵑啼破落花村。漁父子歌甘露曲。儗寒山詠法燈詩。深云勿謂無人聽。萬象森羅歷歷知。坐石已知毛骨泠。漱泉嘗覺齒牙清。個中有味忘歸念。身世無馀合此情。幽巖靜坐來馴虎。古澗經行自狎鷗。不是忘機能絕念。大都投老得心休。怕寒懶剃髼松發(fā)。愛煖頻添榾柮柴。栗色伽梨撩亂掛。誰能勞苦強安排。其詠閒適情??芍^得之至矣。倘非中有所養(yǎng)。孰能爾耶。惜乎。法道不扼。悠悠以終老。卒中祥公之言。虛諸方之望云。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釋志璿,俗姓陳,南粵人。住潭州云峰寺,稱祖燈志璿禪師。為青原下十三世,法云善本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八、《五燈會元》卷一六有傳。今錄偈五首。
全粵詩·卷二四
釋志璿,俗姓陳,南粵人。
潭州云峰寺僧。
為青原下十三世,法云善本禪師法嗣。
謚祖燈禪師。
宋釋正受嘉泰普燈錄》卷八、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六有傳。
偈五首。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釋善清(一○五七~一一四二),號草堂,俗姓何,南雄州保昌縣(今廣東南雄)人。神宗元豐四年(一○八一)剃度?;兆谡臀迥辏ㄒ灰灰晃澹┳↑S龍,后居曹疏二山,移住隆興府泐潭草堂寺。為南岳下十三世,黃龍祖心禪師法嗣。高宗紹興十二年卒,年八十六。《嘉泰普燈錄》卷六、《五燈會元》卷一七有傳。今錄詩十首。
全粵詩·卷二四
釋善清(一○五七 — 一一四二),號草堂,俗姓何。
南雄保昌(今南雄)人。
宋神宗元豐四年(一○八一)剃度,初謁大溈哲禪師,無所得。
宋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謁黃龍,豁然契悟。
依止七年,乃辭。
遍訪叢林,后出世黃龍,終于隆興府泐潭草堂寺,為南岳下十三世,黃龍祖心禪師法嗣。
宋高宗紹興十二年卒,年八十六。
宋釋正受嘉泰普燈錄》卷六、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七有傳。
詩十首。
全宋文·卷二七八○
善清(一○五七——一一四二),一名懷清,號草堂,南雄州保昌(今廣東南雄)人,俗姓何。年三十始出游方,參黃龍祖心禪師得法。聞見淹博,機辯絕倫。輔弼祖心二十馀年,政和中遂嗣其席。后遷泐潭山,學侶云集,推諸山之冠。紹興十二年卒,壽八十六。見《嘉泰普燈錄》卷六。
僧寶正續(xù)傳·卷第五
禪師諱善清。生何氏。南雄保昌人也。依香林寺法恩。試所習。得度具戒。年三十。始游方。依黃龍晦堂禪師。久之有悟獻頌。晦堂曰。得道易。守道難。守道猶在己。說法為人難。吾宗一句中具三玄。一玄中具三要。有玄有要。向后自看。師復立成一頌。有剎剎塵塵。奉此身之句。晦堂可之。去游江浙。遍叩宗匠。退歸廬山。見真凈禪師問。甚處來。曰。下江。凈曰。將得什么來。曰。和尚要什么。凈曰。一切要。師提起坐具。凈曰。閑家具。曰。莫要急切底么。凈曰。試拈出看。師摵一坐具。凈駭異之。會死心出世。靈源走書。招之俾輔佐。死心師奇。厖福艾剛。嚴有識度。凡死心由翠巖。再住云巖。遷黃龍。師皆在焉。率居第一座。分席接衲。與死心周旋。垂二十年。聞見淹博。機辯絕倫。政和五年。死心去世。大師張司成請師繼席。開法唱晦堂之道。時黃龍?zhí)柗Q法窟多奇杰之士。師上堂曰。昨日林間為野客。今朝堂上住持人。放開捏聚全由我。萬像之中獨露身。越明年謝院事。結茅寺側。自號草堂。久之再住。上堂曰。掩息茅堂過六冬。心忘境寂萬緣空。不知幻業(yè)從何起。依舊令教振祖風。建炎末。避地臨川。太守蔣宣卿請居曹山。遷疏山。紹興五年。以院事??得法弟子了如禪師。乃遂閑居。然接物無勌。學者奔趨。之唯恐后。道價遂為天下第一。南昌帥張參政聞風而悅。患不能致。會樞密徐山過洪。相與虛泐潭以起。師時年八十有三。辭避甚力。而敦請之。禮有加。不獲已而赴。大師就請說法于州之東山。傾城擁觀。嘆未曾有。及居泐潭。學者不約而自治。不化而自行。未期年而厖鴻絕特之士。至自遠方者五千指。軍興之后。叢林未有若此之盛。十二年正月晦日。出衣盂唱之。付以后事。明日端坐而化。住世八十有六。坐六十夏。燼馀目睛不壞。靈骨舍利。塔于黃龍。每對重客?;蛘Z以世故。則張目直視。久乃厲聲曰。老僧耳重。及受參入室。應機酬酢。電擊星馳。雖初機學者。且莫咨扣。未始有厭色。猶日誦般若心經一藏。其弘道力法。老而益勤如此。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08—1466 【介紹】: 明河南鄧州人,字原德。宣德八年進士。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賢竟不往。正統(tǒng)時為文選郎中,從英宗北征,師覆脫還。景泰初拜兵部侍郎,轉戶部,又轉吏部。英宗復位,入直文淵閣,預機務。旋進尚書。曹欽叔侄反時,幾被殺害。憲宗立,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以惜人才開賢路為急務,名臣多所識拔。卒謚文達。曾奉敕編《大明一統(tǒng)志》,有《古穰集》、《天順日錄》。
明詩紀事·乙簽·卷十六
賢字原德,鄧州人。宣德癸丑進士,授吏部主事。進郎中,擢兵部侍郎,改戶部。英宗復辟,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預機務,進尚書。坐事下獄,謫福建參政,未行,留為吏部侍郎。尋復官,進太子太保。成化初,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卒贈太師,謚文達。有古穰集》三十卷。 (《國史唯疑》:郭璉為兵部尚書,雅持正,試造士賢《嘉禾》詩,謂有公輔器,興張紞之識楊士奇事同。 《雙槐歲鈔》:文淵閣右植芍藥,有臺,相傳宣廟幸閣時命工砌者。初植一本,居中澹紅者是也。景泰初,增植二本,純白居左、深紅居右。舊常有花,自增植后未嘗一開。天順改元,徐有貞、許彬、薛瑄、李賢同時入為學士,居中一本遂開四花,其一久而不落。既而三人皆去,惟賢獨留。人以為兆。明年暮春,忽各萌芽,左二右三,中則甚多,而彭時、呂原、林文、劉定之、李紹、倪謙、黃諫、錢溥相繼同升學土,凡八人。賢約開時共賞,首夏四月盛開八花,賢遂設燕以賞之。時賢有玉帶之賜,諸學士各賜大紅織衣,且賜宴,因名純白者曰「玉帶白」,深紅者曰「宮錦紅」,澹紅者曰「醉仙顏」,惟諫以足疾不赴,明日復開一花,眾謂諫足以當之。賢賦詩十章,閣院宮寮咸和,匯成曰《玉堂賞花詩集》。 納蘭成德《淥水亭雜識》:玉堂賞花會賦詩者四十人。學土則南陽李賢、安成彭時、槜李呂原、莆田林文、安成李紹、永新劉定之、錢塘倪謙、東吳錢溥,侍讀則金城黃諫,詹事則廬陵陳文、長洲劉鉉,侍講則眉山萬安、漁陽李泰,中允則古杞孫賢,贊善則范陽牛綸,修撰則吳中陳鑒、博野劉吉、錢塘童緣、華容黎淳,編修則西蜀李本,昆陵王?、馀姚戚瀾、宜興徐溥、瓊山丘浚、泰和尹直、安成彭華、書川陳秉中、臨川徐瓊、四明楊守陳、臨江吳匯,檢討則嚴州傅宗、安成張業(yè)、河東邢讓,翰林五經博士則天臺鮑相,典籍則西蜀李鑒、泰和陳谷,侍書則浙江謝昭,其二人則禮部員外郎臨淮淩耀宗、中書舍人江東曹冕。詩成,李賢序之,彭時作后序。 田按:諸公和李文達《內閣芍藥黃字韻》詩,彭學士時句云「色借宮袍近柘黃」,林學士文句云「玉帶幾名新賜白,金花應瑞舊圍黃」,倪學士謙句云「托根終近省闈黃」,又云「近侍曾聞亞姚魏,品題今喜得蘇黃」,黃侍讀諫旬云「資福玉盤先逞白,廣陵金帶總腰黃」,永新劉學士定之則「玉帶白」、「宮錦紅」、「醉仙顏」各賦一詩,見本集。此后成化中,徐少傅溥賦內閣芍藥用吟、扉二韻,本院官皆和之。正德中,大學士梁儲、楊一清賞芍藥用東、冬、清、青為韻,詩各別紀于后。
維基
李賢(1408年—1466年),字原德,河南鄧州長樂林(今鄧州市孟樓鎮(zhèn)長樂嶺)人,進士出身,明朝重臣。
明英宗、代宗時代曾歷任吏部侍郎、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官至華蓋殿大學士、明朝內閣首輔,進少保,一生從政三十余年,為官清廉正直,政績卓著,是明朝歷史上難得的治世良臣之一。
謚文達。
宣德、正統(tǒng)年間宣德七年(1432年)壬子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宣德八年(1433年)聯(lián)捷進士,奉命調查河津蝗災,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李賢竟不往。
正統(tǒng)初年,建議減少對塞外降人的俸祿,以消除其禍患。
明英宗不聽。
當時廷臣誥敕均須有九年任期,李賢建議改以三年,后準許。
之后升為考功郎中,改文選,跟從明英宗北征,土木之變時脫逃回朝。
景泰、天順年間景泰二年(1451年),上疏諫言景泰帝勤政等策,得到景泰帝贊許,命入翰林院。
隨后升兵部右侍郎,改戶部右侍郎。
也先屢次上貢馬,李賢則稱給金帛以強盜并非正策,于是陳述邊界戰(zhàn)備廢弛,于謙請其寫章批評諸將,之后轉為吏部右侍郎,并呈上《鑒古錄》。
奪門之變后,明英宗復辟,命其兼任翰林院學士,直入文淵閣,與徐有貞共同在內閣參贊機務。
不久,進升吏部尚書。
李賢為人氣度端凝,所奏對皆中機宜,深得英宗眷用。
當時山東饑荒,英宗發(fā)帑幣以賑災,召徐有貞與李賢商議。
徐有貞稱有官員多在其中私飽己囊。
李賢則稱:「慮中飽而不貸,坐視民死,是因噎廢食也。
」英宗于是下令增加銀錢。
當時,石亨、曹吉祥與徐有貞爭權,并忌恨李賢。
諸多御史彈劾石亨、曹吉祥有罪,兩人懷疑此為徐有貞、李賢之計,于是向英宗求訴,徐有貞、李賢兩人均下獄。
恰逢有風雷變,李賢得釋,謫福建參政。
未行之時,王翱奏請李賢可大用,遂留用為吏部左侍郎。
一個月后,恢復吏部尚書,仍然在內閣參贊機務。
石亨知英宗向著李賢,雖怒卻仍無可奈何,只能佯裝與他友好。
李賢亦深居簡出,非英宗召見則不入閣,而英宗卻更加親近李賢。
之后,蒙古孛來進犯邊界,石亨稱玉璽在孛來處,可以打仗取回,英宗為之心動。
李賢則稱不可再主動挑釁,而玉璽不足為寶,事情遂方休。
石亨卻更加忌恨李賢。
當時英宗亦厭惡石亨、曹吉祥驕橫,有次屏人對李賢稱:「這些人干預朝政,各地奏事者均先到其門,怎么辦?
」李賢稱:「陛下只能獨斷,這樣的趨附方能自息。
」帝曰:「如果不采納他們的建議,他們的臉上就有難色。
」李賢稱:「希望您能以緩制之。
」當時石亨、曹吉祥用事,李賢顧忌不敢盡言,然而每次都能從容應對。
曹石之變時,曹欽攻入東朝房襲擊李賢,并將殺之,逼其寫釋己罪草奏。
幸虧王翱率軍趕來救助得免。
李賢則密疏請擒賊黨,英宗得疏后大喜,慰勞特加太子太保。
李賢并進言,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而求直言以通閉塞,得到批準。
曹石之變后,英宗再問李賢“奪門之變”事。
李賢稱:「『迎駕』則可,『奪門』豈可示后?
天位乃陛下固有,『奪』即非順。
且爾時幸而成功,萬一事機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審置陛下何地!
」英宗大悟并贊同。
李賢并解釋道,英宗復辟是自然之理,石亨等人才是奪門之變的真正受益者。
于是英宗下令章奏勿用「奪門」字,并議革冒功者四千余人,僅剩已襲父爵的太平侯張瑾和興濟伯楊宗。
至成化初年,諸被革者訴請,李賢又進言,并奪張瑾、楊宗爵位,時論均稱大快。
英宗重用李賢,其所言之事均見聽,錦衣衛(wèi)門達忌妒大學士李賢寵,又多次規(guī)勸自己,便曾在朱祁鎮(zhèn)面前誣陷他,說李賢接受陸瑜的黃金,為他求取尚書一職。
朱祁鎮(zhèn)懷疑了,半年仍不下詔書。
至此,門達拷打楊塤,教他引出李賢,楊塤即謊稱:「這是李學士教我干的。
」門達非常高興,立即上奏朱祁鎮(zhèn),請求法司在午門外會審楊塤。
朱祁鎮(zhèn)派宦官裴當監(jiān)視。
門達想抓住李賢一起審訊,裴當說:「大臣不可辱!
」門達這才罷休。
到審訊時,楊塤說:「我不過是個小人物,怎能見到李學士?
這都是門錦衣教我的。
」門達氣色沮喪,話都說不出來,袁彬也歷數門達納賄的情狀。
法司害怕門達而不敢上報,結果仍判袁彬絞刑,以財產贖死罪。
楊塤論斬。
朱祁鎮(zhèn)下命袁彬贖完后調到南京錦衣衛(wèi),而禁錮楊塤。
天順七年,李賢請英宗寬恤、罷江南織造、清錦衣衛(wèi)獄、止邊臣貢獻、停內外采買等事情,英宗感到為難,李賢則四次進言,同列官員均感到恐懼,李賢退則稱「大臣當知無不言,可卷舌偷位耶?
」截止天順年間,李賢一直擔任內閣首輔,呂原、彭時為輔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