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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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北齊人。初隱于江陵百里洲,通佛道術數(shù)。南朝梁時,侯景為亂,助湘東王擊敗景軍于江陵。后元帝任為都督、郢州刺史。北齊文宣帝天保六年,舉州降齊,為大都督十州諸軍事。在朝不稱臣,不稱官爵,但云荊山居士。無疾而終。
全北齊文·卷二
法和不知何許人,有道術,在梁以破任約武陵王紀功為都督郢州刺史,封江乘縣公,加司徒。元帝敗滅,舉州入齊,為大都督、太尉,荊州刺史、安湘郡公,入朝再為太尉,無疾而死。文宣令開棺視之,空棺而已。
神僧傳·卷第四
陸法和。
不知何許人也。
隱于江陵百里洲。
衣食居處一與戒行沙門同。
耆老自幼見之容色常定。
人莫能測也。
或謂出自嵩高。
遍游遐邇。
既入荊州汶陽郡。
居高要縣之紫石山。
無故舍所居山。
俄有蠻賊文道期之亂。
時人以為預見萌兆。
及侯景始告降于梁。
法和謂南郡朱元英曰。
貧道共檀越擊侯景去。
元英曰。
侯景為國立效。
師云擊之何也。
法和曰。
正自如此。
及景渡江。
法和時在清溪山。
元英往問曰。
景今圍城其事云何。
法和曰。
凡人取果宜待熟時。
固問之曰。
亦剋亦不剋。
景遣將任約擊梁湘東王于江陵。
法和乃詣湘東乞征約。
召諸蠻弟子八百人在江津。
二日便發(fā)湘東。
遣胡僧祐領千馀人與同行。
法和登艦大笑曰。
無量兵馬。
江陵多神祠。
人俗恒所祈禱。
自法和軍出無復一驗。
人以為神皆從行故也。
至赤沙湖與約相對。
法和乘輕舟不介冑。
沿流而下。
去約軍一里。
乃還謂將士曰。
聊觀彼龍睡不動。
吾軍之龍甚自踴躍。
即攻之。
若得彼明日當不損客主一人而破賊。
然有惡處。
遂縱火船。
而逆風不便。
法和執(zhí)白羽扇麾風。
風即返約。
眾皆見梁兵步于水上。
于是大潰皆投水。
約逃竄不知所之。
法和曰。
明日午時當?shù)谩?div id="zfsjcvj" class='inline' id='people_11358_2_58_comment'>
及期而未得人問之。
法和曰。
吾前于此洲水乾時建一剎。
語檀越等。
此雖為剎實是賊標。
今何不向標下求賊也。
如其言果于水中見約抱剎仰頭栽出鼻。
遂禽之。
約言。
求就師目前死。
法和曰。
檀越有相必不兵死。
且于王有緣決無他慮。
王于后當?shù)锰丛搅Χ?div id="in9gsjz" class='inline' id='people_11358_2_72_comment'>
湘東果釋用為郡守。
及魏圍江陵約以兵赴救力戰(zhàn)焉。
法和既平約。
往進見王僧辨于巴陵。
謂曰。
貧道已卻侯景一臂。
其更何能為。
檀越宜即逐取。
乃請還。
謂湘東王曰。
侯景自然平矣。
無足可慮。
蜀賊將至。
法和請守巫峽待之。
乃總諸軍而往運石以填江。
三日水遂不流。
橫之以鐵鎖。
武陵王紀果遣蜀兵來度峽口。
勢蹙進退不可。
王綝與法和經(jīng)略一戰(zhàn)而殄之。
軍次白帝謂人曰。
諸葛孔明可謂為名將。
吾自見之。
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鏃一斛許。
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
又嘗至襄陽城北大樹下。
畫地方二尺。
令弟子掘之得一龜長尺半。
以杖叩之曰。
汝欲出不能得已數(shù)百歲。
不逢我者豈見天日乎。
為授三歸龜乃入草。
初八疊山多惡疾人。
法和為采藥療之。
不過三服皆差。
即求為弟子。
山中多毒蟲猛獸。
法和授其禁戒不復噬螫(音栻)所泊江湖必于峰側結表云。
此處放生。
漁者皆無所得。
才或少獲。
輒有大風雷。
船人懼而放之。
風雨乃定。
晚雖將兵猶禁諸軍漁捕。
有竊違者中夜猛獸必來欲噬之。
或亡其船纜。
有小弟子戲截蛇頭。
來詣法和。
法和曰汝何意殺因指以示之。
弟子乃見蛇頭齰褲襠而不落。
法和使懺悔為蛇作功德。
又有人以牛試刀一下而頭斷。
來詣法和。
法和曰。
有一斷頭牛就卿徵命殊急。
若不為作功德。
一月內(nèi)報至。
其人弗信少日果死。
法和又為人置宅相墓以避禍求福。
嘗謂人曰。
勿系馬于碓。
其人行過鄉(xiāng)曲。
門側有碓因系馬于其柱。
入門中憶法和戒。
走出將解之。
馬已斃矣。
梁元帝以法和為都督。
郢州刺史封江乘縣公。
法和不稱臣。
其啟文朱印名上自稱居士。
后稱司徒。
梁元帝謂其仆射王褒曰。
我未嘗有意用陸為三公。
而自稱何也。
褒曰。
彼既以道術自命容是先知。
梁元帝以法和功業(yè)稍重。
遂就加司徒都督刺史如故。
部曲數(shù)千人通呼為弟子。
唯以道術為化。
不以法獄加人。
又列肆之所不立市丞。
牧佐之法無人領受。
但以空檻籥在道間。
上開一孔以受錢。
賈客店人隨貨多少。
計其估限自委檻中。
所受所掌之司夕方開取。
條其孔目輸之于庫。
又法和平常言若不出口。
時有所論則雄辨無敵。
然猶帶蠻音。
善為攻戰(zhàn)。
具在江夏。
大聚兵艦。
欲襲襄陽。
而入武關。
梁元帝使止之。
法和曰。
法和是求佛之人。
尚不希釋梵天王坐處。
豈規(guī)主位。
但于空王佛所。
與主上有香火因緣。
見王上應有報至。
故救援耳。
今既被疑。
是業(yè)定不可解也。
于是設供食具大?薄餅。
及魏舉兵。
法和自郢入漢口。
將赴江陵。
梁元帝使人逆之曰。
此自能破賊。
師但鎮(zhèn)郢州不須動也。
法和乃還州。
堊其城門。
著粗白布衫褲邪巾。
大繩束腰坐葦席。
終日乃脫之。
及聞梁元敗滅。
復取前兇服著之。
哭泣受吊。
梁人入魏果見?餅焉。
法和始于百里洲造壽王寺。
既架佛殿更截梁柱曰。
后四十許年佛法當遭雷雹。
此寺幽僻可以免難。
及魏平荊州宮室焚燼。
總管欲發(fā)取壽王佛殿。
嫌其材短乃停。
后周氏滅佛法。
此寺隔此陳境故不及難。
天保六年春清河王岳進軍臨江。
法和舉州入齊。
文宣以法和為大都督十州諸軍事太尉公。
西南大都督五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安湘郡公宋蒞為郢州刺史。
官爵如故。
蒞弟遣為散騎常侍儀同三司湘州刺史義興縣公。
梁將侯瑱來逼江夏。
齊軍棄城而退。
法和與宋蒞兄弟入朝。
文宣聞其有奇術。
虛心想見之。
備三公鹵簿。
于城南十二里供帳以待之。
法和遙見鄴城下馬禹步。
辛術謂曰。
公既萬里歸誠主上虛心相待。
何作此術。
法和手持香爐步從路車至于館。
明日引見。
給通幰油絡網(wǎng)車。
詣闕通名不稱官爵。
不稱臣。
但云荊山居士。
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屬于昭陽殿。
賜法和錢百萬物萬段甲第一區(qū)田一百頃奴婢二百人生資什物稱是。
法和所得奴婢盡免之曰。
各隨緣去。
錢帛散施一日便盡。
以官所賜宅營佛寺。
自居一房與凡人無異。
三年間再為太尉。
世猶謂之居士。
無疾而告弟子死期。
至時燒香禮拜佛。
坐繩床而終。
浴訖將殮。
尸小縮止三尺許。
文宣令開棺視之。
空棺而已。
法和書其所居屋壁而涂之。
及剝落有文曰。
十年天子為尚可。
百日天子急如火。
周年天子遞代坐。
又曰。
一母生三天。
兩天共五年。
說者以婁太后生三天子。
自孝昭即位至武成傳位。
后主共五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