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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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十九 持志科
字玄素。
其先河?xùn)|人。
九歲出家。
誦法華經(jīng)期月。
即能覆習(xí)。
年十五。
依新羅光法師。
聽成論于回向寺。
年十七。
講法華于海鹽之光興寺。
香氣充庭。
或聞空中。
彈指聲席賓咸嘆異。
既登具。
稟承十誦于竹園寺之志律師。
文理精詣傍通諸部志公悉以學(xué)徒委之而逝。
俄游會稽天臺。
禮石佛于剡。
歷數(shù)年乃還吳。
結(jié)友厲業(yè)于通玄寺。
布衣蔬食。
訖十七年。
足未嘗出戶。
隋季之亂。
禪誦不輟。
蘇州總管聞嗣安迎請至再。
而后一赴。
刺史李廉薛通王榮等。
尤相尊敬。
欲固留為生民福。
公度終不可。
因為作寺華亭谷干山中。
俾以行道。
然地下濕。
多蚊蚋。
恐致疾沴。
唐初徒居海虞山。
殖梓數(shù)十萬本。
遠方來學(xué)。
常百馀人。
晚年住南澗草庵。
兩兔一彪。
出處常與俱。
禽獸神祇受歸戒。
事跡巨述。
都督陽武公李世嘉遣使以書幣騁。
不應(yīng)命。
貞觀十九年。
江王以刺史欲從受戒法。
亦固辭不出山。
古律舊疏。
有陋失者。
刊正焉。
著十誦私記十三卷。
僧尼行事二卷。
尼眾羯磨二卷。
道俗菩薩戒義疏四卷。
得法弟子二十馀人。
二十年八月十一日。
終于所隱。
春秋七十七。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二 明律下
釋慧旻。字玄素。河?xùn)|人。志用方直操行不群。仁愛汎洽稟自天性。道振三吳名流七澤。情好幽居多處巖壑。九歲出家。勤精潔業(yè)誦法華經(jīng)。期月便度。十五聽法回向寺新羅光法師成論。率先問對秀逸玄賓。命覆幽宗耆宿同悅。年十七赴請還鄉(xiāng)。海鹽之光興寺講法華經(jīng)。聽眾云翔咸陳嘉瑞。異香彈指屢結(jié)空中。受具之后。從竹園寺志律師稟承十誦。文理精通傍訊諸部。志公將漸學(xué)徒用委。喪事云畢。東入會稽。至剡禮石佛。天臺游講肆。數(shù)年還吳止通玄寺。結(jié)徒厲業(yè)一十七年。不出寺門無窮別請。元始要終布衣蔬食。慶吊既絕談謔斯亡。屬隋末崩離吳中饑饉道俗逃難避地東西。乃守死不移禪誦無輟。鳥集無擾獸群不亂。蘇州總管聞嗣安。迎請出山固辭不往。重使再請不獲而赴。時刺史李廉薛通王榮等。深相器重永崇供覲。而懷志棲隱終日戚戚。聞公通鑒不可奪也。乃送入華亭谷干山。立寺行道數(shù)年。地惟下濕蚊虻甚多??种?lián)p傷將事移止。大唐開化法事廣流。更入海虞山隱居二十馀載。遠方請業(yè)常百馀人。地宜梓樹勸勵裁植數(shù)十萬株。通給將來三寶功德。中年別于南澗止一草庵。兩兔一彪相親同止。內(nèi)外盤游無相凌惱。至于禽獸神祇請受歸戒。敘其事績未可具也。蘇州都督武陽公李世嘉。遣書降使頻請不赴。貞觀十九年。刺史江王。因國度人行道之次。請令出山。王欲受戒施衣傳諸香供。并固讓諸德不授不納。辭退山泉逍遙自玩。凡講經(jīng)律菩薩戒成實論數(shù)各有差。古律舊疏有漏失者。皆刪正而通暢焉。著十誦私記十三卷。僧尼行事二卷。尼眾羯磨兩卷。道俗菩薩戒義疏四卷。受業(yè)學(xué)士傳化者二十馀人。以貞觀末年八月十一日旦。終于所遁。春秋七十有七。未終三日異香滿寺。舉眾怪問。曰吾后日當(dāng)去矣。生死人之常也。寄世本若行云慎無哭泣。各念無常早求自度。喪事殯葬律有恒儀。碑志飾詞一不須作。能依此訣吾何言哉。斯固臨終不撓??芍^堅貞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