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師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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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首
去歲巢乾燕子歸,生涯辛苦問何時(shí)。
門前似覺酒徒散,坐上何嘗筆力衰。
郡印故人能若若(自注:邵大自果移梁。),田廬晚友亦差差(四庫本注:予請休致。)。
莫嫌相望函關(guān)外,且是不為陶令嗤(自注:陶詩云永為心友嗤。)。
張師誠聯(lián) 清 · 姚祖同
對聯(lián)
奏賦共螭坳,譜誼同敦,感西湖四十七年爪印;
寫經(jīng)皈鹿苑,禪心早定,付南屏一百八下鐘聲。
張師誠聯(lián) 清 · 林則徐
對聯(lián)
感恩知己兩兼之,擬今春重謁門庭,誰知一紙音書,竟成絕筆;
盡忠補(bǔ)過今已矣,憶平昔雙修儒佛,但計(jì)卅年宦績,也合生天。
卑南覓在南路傀儡山后,凡七十二社。水沙連在北路,距彰化縣治九十里,凡二十四社。泗波瀾一名秀孤鸞,又名秀姑鸞,在山后。北界噶瑪蘭、南界鳳山,橫四百馀里,亙二百馀里。三處皆地寬土沃,閩、粵人多私墾其中。收之,則有益國家;棄之,則徒貽奸宄。誠使置官司、定田賦,收千馀里所出之利以佐正供,納數(shù)十萬無籍之民咸遵國法,勞在一時(shí)、逸在萬世,豈曰小補(bǔ)之〖編者按:「之」,連橫抄本、中華本作「云」。〗哉?噶瑪蘭之開創(chuàng),議自同知徐夢麟;繼之者,知府楊廷理。嘉慶十五年(1810),奏準(zhǔn)于總督方維甸;至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巡撫張師誠乃定議。丈田地,置官司焉。然十三年少詹事梁上國一疏,實(shí)有以成之。臺(tái)郡田,每甲東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長一丈二尺五寸。計(jì)一甲,約內(nèi)地十一畝三分一釐零。
卑南覓與水沙連,更有波瀾萬頃田。
好續(xù)梁家詹事疏,一戈一甲樂堯年。
⑴ (編者按:「堯年」,中華本作「堯舜」,不合韻,誤)。(黃憲作編校)
(挽戴院長季陶) 現(xiàn)當(dāng)代 · 成惕軒
對聯(lián)
是儒家本來面目,作先覺覺后工夫,選士樹宏規(guī),開國得人稱最盛;
與菩薩同一心腸,為自利利他功德,舍身完夙愿,生天成佛更何疑。
注:《楚望樓聯(lián)語箋注(婁希安)》:本來面目:佛教指人本有的心性,自己的本分。出自唐·惠能《六祖壇經(jīng)·行由品》:“不思善,不思惡,正與么時(shí),那個(gè)是明上座本來面目。”
先覺覺后:《孟子》“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后知,使先覺覺后覺也?!?br />自利利他:佛教用語。也稱自行化他。以己為主的修養(yǎng)稱自利,以利他人為目的的行為稱利他。佛教自言最終目的,完成自他二利,人人成佛。三國吳支謙譯《撰集百緣經(jīng)》《菩薩授記品》:“體性調(diào)順,自利利他,慈憫眾生,如母愛子?!币沧鳌白岳恕薄?br />生天:佛家謂死后更生于天界。亦以婉言死亡。
箋:
1.上聯(lián)寫儒,下聯(lián)寫佛,儒釋合一。
2.清代張師誠集句聯(lián):
自新新民,止于至善;
先覺覺后,求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