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16—1508 【介紹】: 明陜西三原人,字宗貫,號介庵、石渠。正統(tǒng)十三年進士。授大理評事,升寺副,屢辨疑獄。孝宗時累官吏部尚書,揚歷中外五十余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所引薦皆一時名臣。有《玩易意見》、《石渠意見》、《王端毅奏議》等。維基
王恕(1416年—1508年),字宗貫,號介庵,又號石渠。陜西西安府三原縣(今屬陜西)人。正統(tǒng)戊辰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明英宗正統(tǒng)十三年(1448年)進士,選庶吉士。后為大理寺左評事,遷左寺副,又歷任揚州知府、江西布政使、河南巡撫、南京刑部左侍郎、左副都御史、南京兵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官至少傅兼太子太傅等。巡撫云南時,彈劾“生事邊陲,擾害夷方”的鎮(zhèn)守太監(jiān)錢能;任職南京,反對給皇帝貢獻珍奇,維護地方利益;執(zhí)掌吏部,力主限制皇權(quán),健全監(jiān)察制度和政治制度。晚年回歸故里,致力于理學研究,成為“三原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支持幼子王承裕首創(chuàng)宏道書院,為西北諸省培養(yǎng)了眾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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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四川華陽人,字廷用。天順八年進士。授監(jiān)察御史。巡按云南。時鎮(zhèn)守錢能恣縱驕橫,民間稱為閻羅,畏琮嚴厲,為之斂跡。云南人民因尊稱琮為溫太歲。
溫琮(1434年—?年),字廷瑞,四川成都府華陽縣人,民籍。十月初三日生,治《禮記》,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天順八年甲申科會試中式第一百五十九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士。官至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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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426—?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字夢祥。少喜技藝,工畫能醫(yī)。天順元年進士。任江西僉事,大毀淫祠,民稱“陳打鬼”。升云南按察副使,為鎮(zhèn)守太監(jiān)錢能攻訐,落職。卒年八十余。
陳騏(1426年—?),字夢祥,號益庵,廣東廣州府南??h人。進士出身。廣東鄉(xiāng)試第十九名。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會試第七十五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授大理寺評事,晉左寺副,外派為江西僉事,后遷云南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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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7 【介紹】: 明人。憲宗朝宦官。貪財黷貨,諂事萬貴妃。其黨錢能等假采辦為名出監(jiān)大鎮(zhèn),恣縱不法,榨取民財以進。又薦方士李孜省、僧繼曉于帝,共為奸利。取中旨授官,稱傳奉官,四出擾民。孝宗繼位后,下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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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珷,字德章,號敬齋。順德人。明憲宗成化五年(一四六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監(jiān)察御史。以疏劾宦官汪直等獲罪,謫戍居庸,后放歸。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七五、咸豐《順德縣志》卷二三有傳。維基
陳珷(1435年—?),字德章,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人,民籍。進士出身。廣東鄉(xiāng)試第十五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八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名,,改庶吉士。成化七年,授監(jiān)察御史,參與彈劾汪直,后巡按云南,以劾錢能被逮,戍居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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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38—1516 【介紹】: 明浙江崇德人,字廷芳。成化二年進士。初冒姓鐘,至此始復潘姓。授刑部主事。弘治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兼提督松潘軍務,為邊民所服。十四年,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裁帳下冗吏,鎮(zhèn)壓海南黎族符南蛇起事,平定廣西思恩、田州二岑仇殺事。正德元年召為南京刑部尚書,致仕歸。而田州岑氏復叛,遂以措置不善為罪,謫戍肅州。劉瑾誅,以原官致仕。槜李詩系·卷十
蕃,字廷芳,崇德人。成化丙戌進士。由刑部郎出知安慶。歷升山東湖廣布政使,所至有治績。擢副都御史,巡撫四川,五載西陲晏然。尋督兩廣。海南黎賊亂,蕃統(tǒng)兵逆擊。大破之。思恩岑浚以爭地叛,蕃籌其道里,遠近險易,批亢乘危,分六哨以進,遂誅浚。后復剿豐湖十三猺寇及惠州古三仔、唐大鬢等,屢戰(zhàn)俱獲奇功。正德初,升南刑部尚書。瑾橫蕃,恥俛屈,乞休。瑾復譖,逮赴京,與劉司馬大夏同謫戍甘肅。瑾誅,復官,優(yōu)游林泉者數(shù)年。性簡樸如貧士。時人為之謠曰:尚書歸來無第宅,稅地種花兼種魚。舉網(wǎng)打魚魚換酒,花前醉倒老尚書。臨卒,誡其子勿請贈恤,勿刻奏疏,人鮮及焉。維基
潘蕃(1438年—1516年),早年冒姓鐘,顯貴后改回,字廷芳,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崇德縣(今浙江省桐鄉(xiāng)市)人。成化丙戌進士,累官兩廣總督、四川巡撫、左都御史。成化二年(1466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歷任郎中。云南鎮(zhèn)守中官錢能被巡撫王恕彈劾,潘蕃奉命調(diào)查。之后出任安慶府知府,改鄖陽府知府。弘治元年(1488年),升任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累升至山東布政使、湖廣布政使。弘治九年(1496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并兼提督松潘軍務。后改南京兵部右侍郎,再改刑部右侍郎。弘治十四年(1501年),晉升右都御史,總督兩廣。后論功升左都御史,平定歸善劇賊古三仔、唐大鬢等。正德三年(1508年),因得罪劉瑾被謫戍肅州。六年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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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人。弘治初,官戶部員外郎,上疏請置先朝奸臣汪直、錢能、蔡用輩于重典,并察核兩京及四方鎮(zhèn)守中官。諸宦官摘其奏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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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人。幼鬻太監(jiān)錢能家為奴,冒其姓。正德初,因劉瑾得幸于帝,賜國姓,為義子。瑾敗,以計免。建豹房、新寺于禁內(nèi),誘帝淫樂。江彬嫉其寵,訐其通寧王謀逆狀,始籍家。世宗即位,磔寧于市,妻妾發(fā)功臣家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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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1877年1月23日—1966年8月4日),字潤田,男,上海人,新交通系首領(lǐng),20世紀初官員之一。1877年1月23日(清光緒二年十二月初十),曹汝霖生于上海。幼年入私塾,繼往漢陽鐵路學堂讀書。1900年留學日本,在日本東京法學院學習,曾參加譯書匯編社,亦曾協(xié)助法政大學舉辦「一年速成班」。1904年歸國,任職商部商務司,后被調(diào)入外務部,1910年由攝政王載灃提拔為外務部左侍郎。1913年被袁世凱指派為第一屆參議院議員,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長。1915年5月,曹汝霖跟日本交涉二十一條時,因有損害民國主權(quán)的嚴重錯失,張勛罵他「曹賊誤國」。1916年2月28日,袁世凱特派曹汝霖兼充外交官領(lǐng)事官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長。4月任交通總長,后兼署外交總長,并任交通銀行總理。1917年1月通過西原龜三向日本興業(yè)等銀行借款500萬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7月任段祺瑞內(nèi)閣交通總長。1918年3月兼任財政總長,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軍餉。1918年秋,不惜喪失山東鐵路主權(quán),向日本再次借款。1919年初任錢能訓內(nèi)閣交通總長。1919年巴黎和會上,由于部分西方國家與日本事前簽署了密約,故此協(xié)約國未經(jīng)中方同意,將屬于德國的山東之權(quán)益轉(zhuǎn)移給了日本。凡爾賽條約觸發(fā)國內(nèi)不滿情緒,引起北京大學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門示威之事件。結(jié)果,五四運動正式展開,對民國國運、思想與學術(shù)發(fā)展有重大影響。當時,出任交通總長的曹汝霖由于負責把部分權(quán)益讓予日本,并與貨幣局總裁陸宗輿及駐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稱為“賣國賊”。當時其中一句著名口號是“外爭主權(quán),內(nèi)懲國賊”。五四事件發(fā)生時,有學生游行到趙家樓附近,并想抓到被指賣國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來,并逃離趙家樓。他們誤以為當時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于是痛打了章氏一頓,并把曹宅燒掉,稱為火燒趙家樓事件。后來,事件演變成大規(guī)模的罷課、罷工及罷市。6月10日,曹、陸、章三人被免職。北洋政府在群眾壓力之下,最后正式拒絕在凡爾賽條約簽字。山東問題交由華盛頓會議處理。此后曹轉(zhuǎn)入實業(yè)界,仍任交通銀行總經(jīng)理,中國通商銀行總經(jīng)理,天河煤礦公司總經(jīng)理,中國實業(yè)銀行總經(jīng)理,正豐、井陘正豐煤礦股份公司董事長。曹在下野后,與段祺瑞多有聯(lián)絡,例如在段祺瑞出任臨時執(zhí)政時,曾受邀到關(guān)外邀請張作霖入京。1920年代,由曹汝霖發(fā)起,共有20多人出資,在阜成門內(nèi)白塔寺溝沿建了一所醫(yī)院,取名中央醫(yī)院。曹汝霖一直擔任中央醫(yī)院的院長、名譽院長等職,經(jīng)費方面都由他籌措。(1941年日軍接管了協(xié)和醫(yī)院等后,一些名醫(yī)如鐘惠瀾、周華康等紛紛被中央醫(yī)院網(wǎng)羅過來。醫(yī)院的婦產(chǎn)科,也在此時創(chuàng)建,由林巧稚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央醫(yī)院由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更名為人民醫(yī)院,現(xiàn)在為北京大學人民醫(yī)院。)1927年,曹汝霖任張作霖軍政府財政委員會委員長。1936年7月,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1942年3月,被任命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咨詢委員,新民印刷公司董事長。日本佔領(lǐng)華北后,曾多次要求曹汝霖出任偽政府委員長等官職,曹汝霖堅拒不受。并多次為被日軍拘捕審訊的人作擔保,并且無意中保護了重慶國民政府的特工。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曹汝霖遷居臺灣,未幾到日本居住到1957年,后又遷到美國。1966年,曹汝霖在美國底特律逝世,享壽高齡8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