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谷大用

相關(guān)人物:共 14 位。
共 14 首 第 1 頁 下一頁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41—1526 【介紹】: 明山西洪洞人,字貫道,號質(zhì)庵。成化二年進士,除工科給事中。遇事敢直言。劾都御史王越,被杖。弘治中累遷戶部尚書。掌國計持大體,務為國惜財。裁汰冗員,力遏權(quán)幸。武宗即位,太監(jiān)馬永成、劉瑾輩用事。文與同官上疏糾劾。瑾等恨之甚。伺隙坐以罪,降級致仕。又復以他事罪之,罰米千石,至家業(yè)蕩然。瑾誅,始復官致仕。卒謚忠定。有《忠定公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貫道,洪洞人。成化丙戌進士,累官太子太保,戶部尚書。贈太傅,謚忠定。有《質(zhì)庵存槁》。
維基
韓文(1441年—1526年),字貫道,山西洪洞人,祖籍河南安陽。
官至戶部尚書。
韓文為北宋宰相韓琦之后。
成化二年(1466年)中式丙戌科進士,任工科給事中。
弘治年間,歷任山東左參政、云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又移撫河南,召為戶部右侍郎,改吏部,升左侍郎。
弘治十六年(1503年),拜南京兵部尚書。
次年,拜戶部尚書。
正德三年(1508年)請誅亂政內(nèi)臣馬永成等八人,說:“伏睹近日朝政益非,號令失當。
中外皆言太監(jiān)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邱聚、劉瑾、高鳳等造作巧偽,淫蕩上心,擊球走馬,放鷹逐犬,徘優(yōu)雜劇,錯陳于前,至導萬乘(皇帝)與外人交易,狎昵媟褻,無復禮體。
日游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圣德”。
“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不治,將來益無忌憚,必患社稷。
”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等力挺,六月被逮捕,下錦衣衛(wèi)獄,罰米放歸。
劉瑾伏誅后復官,致仕。
明世宗即位后,特遣行人慰問賞賜。
又加太子太保。
嘉靖五年(1526年)卒,享年八十六。
追贈太傅,謚忠定。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51—1510 【介紹】: 明陜西興平人,本姓談。
幼自宮,依劉姓太監(jiān)進宮,因冒其姓。
武宗即位,掌鐘鼓司,與馬永成、谷大用等八人號八虎。
日進鷹犬、歌舞、角抵之戲誘武宗微行游樂,進內(nèi)官監(jiān),總督團營,尋掌司禮監(jiān)。
于東、西廠外加設內(nèi)行廠,以鎮(zhèn)壓異己,斥逐廷臣。
又奏置皇莊,漸增至三百余所。
正德五年,都御史楊一清為太監(jiān)張永定計奏瑾圖謀反叛,遂籍其家,磔之于市。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象山人,字時霖,號毅齋。
弘治九年進士。
由長樂知縣擢御史。
武宗朝劉瑾擅權(quán),渙上疏彈劾,并抨擊其黨羽谷大用、馬永成等。
旋出巡山海關(guān),遭都御史劉宇承劉瑾意誣陷,被斥革為民。
瑾誅,復官致仕。
有《墨池手錄》。
槜李詩系·卷四十
長洲人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萬安人,字必克。弘治十二年進士,為御史。上疏劾宦官劉瑾等罪,逆旨,廷杖罷歸。瑾誅,起福建兵備僉事,升云南副使,尋引疾去。
維基
蕭乾元(1463年—1527年),字必充,號石巖,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同進士出身。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進士,十四年授行人司行人,奉命出使安南。
十八年十一月擢授南京山東道試監(jiān)察御史,督稅龍江鈔關(guān)。
正德初年,八黨亂政,蕭乾元與十三道御史陸昆、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王弘、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等聯(lián)名上疏請求罷免太監(jiān)馬永成、魏彬、劉瑾、傳興、羅祥、谷大用等人。
昭道、王弘、乾元三人被令于南京廷杖,又被罷免官職。
正德五年劉瑾死后,詔復其職致仕。
十二年(1517年)三月起為福建按察司僉事,分巡建寧道,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整飭金騰兵備。
五年以母病乞致仕歸。
次年母親去世,乾元亦以十月病逝,享年六十五。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4 【介紹】: 明陜西蘭州人,毛忠孫,襲伏羌伯。
弘治中出鎮(zhèn)兩廣,平思恩土官岑浚之亂。
正德三年劉瑾索金不應,逮下獄。
后賄賂劉瑾,起督漕運。
瑾誅,被劾罷官。
七年,奉命與谷大用鎮(zhèn)壓劉六、劉七起事,兵敗。
被劾罷。
嘉靖初,復起鎮(zhèn)湖廣。

人物簡介

明詩紀事·丁簽·卷八
蒞字惟馨,涪州人。
弘治己未進士,授戶科給事中。
以忤劉瑾廷杖削籍。
瑾敗,起金華知府,告歸。
再起知長沙。
遷江西副使,均未赴,卒。
有《秋佩德行集》四卷。
田按:惟馨于正德初劾劉瑾、馬永成、谷大用、張永、魏彬、丘最、羅祥、傅輿等云:「此輩投間抵隙,誣上行私。
一言一笑,都有機關(guān):一止一行,揣知上意,府庫錢帛,甩如泥沙;玉帶蟒衣,施及童稚。
章奏落其掌握,機務因之自決。
敗祖宗之家法,傷清朝之洽化。
累陛下之初政,成天下之禍亂。
若失今不言,異日禍端養(yǎng)成,亂本固牢,事已無及,責將誰歸?
「史但稱劉健、謝遷去位,蒞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侵瑾,廷杖削籍,于惟馨事實首尾尚未完備。
《秋佩集》世罕傳本,《四川通志》亦未知其卷數(shù)魯馀獲此集,亟登一詩,詳錄劾瑾等疏語,以補史闕。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5—1541 【介紹】: 明江西泰和人,字文鳴,號靜齋。
弘治九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
歷湖廣提學僉事,河南按察使。
中官谷大用迎世宗于興邸,所至橫暴,鳳梧獨不屈。
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
相機鎮(zhèn)壓礦徒王堂起事。
官至南右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罷歸卒。
維基
陳鳳梧(1475年—1541年),字文鳴,號靜齋。
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
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一年(1498年)授刑部廣西司主事。
十五年升浙江司員外郎,十六年奉命江南審錄重囚,多所平反,九月升湖廣提學僉事。
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擢山西提學副使,六年七月升湖廣右參政,七年四月升云南按察使,本年丁母韋安人憂去職。
服闋,十年九月起補山西按察使,十一年五月丁父憂。
十三年戊寅服闋,十四年七月補河南按察使。
正德末年,武宗駕崩,無子,興王朱厚熜即位,宦官谷大用前往迎接,所至橫暴。
唯獨陳鳳梧不屈。
十六年五月升山東左布政使,十一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鎮(zhèn)壓礦徒王堂起事。
進階通議大夫,嘉靖二年八月協(xié)理南京都察院事,六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四年(1525年)三月三年考績,蔭孫陳圻入國子監(jiān)讀書,六月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理糧儲、巡撫應天等處,六年三月以考察致仕。
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初一日卒。
贈工部尚書。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7—1537 【介紹】: 明大名府開州人,字邃伯,號龍湫。
弘治十八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遷郎中。
升衛(wèi)輝知府,地當要沖,權(quán)貴過者,綖只庭見一揖。
再調(diào)湖廣副使。
世宗入繼大統(tǒng),宦官谷大用迎駕,強令綖長跪,拒之。
肆行侮辱,乃脫冠裂服,奔赴王府。
王慰答之。
即棄官歸。
嘉靖初再起,鎮(zhèn)壓河南礦徒王鏜起義。
累遷至大理寺卿。
維基
王綖(1477年—1537年),字邃伯,別號龍湫,直隸大名府開州人。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十三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十一名進士。授戶部主事,升本部員外郎署郎中,丁父憂歸。服闋,升河南衛(wèi)輝府知府,正德十四年(1519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正德十六年(1521年)棄官歸鄉(xiāng)。嘉靖元年(1522年),起復河南副使,二年升山西右參政,改山西行太仆寺卿,三疏乞休歸。八年以薦起四川左布政使,丁母牛淑人憂歸。十一年春起江西左布政使,十三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本省地方,以恩詔進階通議大夫。十四年升大理寺卿,左遷山東參政,十六年正月卒于官。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平湖人,字鴻達。正德六年進士。授建昌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改兵科。嘉靖初請逐不法太監(jiān)崔文,不聽。旋以哭爭大禮,被廷杖。歷吏科左給事中,以疾去。再起,遷工科都給事中,疏言桂萼、翟鑾曠職宜罷;張聰專權(quán),宜簡用耆權(quán)以分其任。忤旨奪俸。終山西右參政。工詩,有《漸齋詩草》。
槜李詩系·卷十一
漢字鴻逵,號漸齋,平湖人。
正德辛未進士。
授建昌推官。
李夢陽為江西學政,檄毀淫祠,漢一日毀十五祠。
拜給事中,居諫垣最久。
其疏上武廟者三,世廟者十有四,責回話者二,奏詔逮獄受杖者一。
若論蕭敬之怙終,崔文之擅政,谷大用之請乞扶安之傳升,鑿鑿中窾。
至論首輔張孚敬專恣,尤人所難。
竟以是出為山西參政。
乞歸,自搆園居曰序芳,又曰常足窩,海內(nèi)名人作歌贈之。
又制一舟,名平查,優(yōu)游林壑,詩酒自娛。
著漸齋詩草。
錢德洪敘之曰:公之綱條節(jié)概,振策紆謨,炳耀當世。
及與公居,嗒然若據(jù)槁梧,若御冷風,瀟瀟物外。
予讀其詩,見其標格清妍,摛詞婉約,有詞人之風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鴻逵,平湖人。正德辛未進士,自建昌推官入為給事中歷山西參政有漸齋集
維基
趙漢(1478年—?),字鴻逵,號漸齋,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平湖縣(今浙江省平湖縣)人。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二十六名進士。授建昌府推官。十一年正月擢授南京戶科給事中,丁憂歸。服闋,十四年五月起為吏科給事中。再丁憂,服闋,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改兵科給事中。嘉靖初年,尚書林俊以執(zhí)奏獄囚李鳳陽,被嘉靖帝詰責。趙漢上奏勸阻。大禮議事件中,反對明世宗而下詔獄廷杖。三年八月升任吏科左給事中,九年六月升工科都給事中,因反對內(nèi)閣桂萼、翟鑾,外放任職,十一年五月出官山西右參政,告歸。十八年十一月,以故官起為陜西右參政,數(shù)月后復致仕。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6 【介紹】: 明湖廣蒲圻人,字廷猷。正德六年進士,授戶部山西司主事,以沮辱閹黨,黜高郵同知。興水利,毀淫祠,修文游臺,祀蘇軾、黃庭堅等人。官至廣西布政司右參政,卒官。
維基
胡堯元(1483年—1526年),字廷獻,號二峰,湖廣武昌府蒲圻縣人,民籍。
湖廣鄉(xiāng)試第六十八名舉人。
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四名,登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
授戶部山西司主事,督賦通州,以沮辱閹黨谷大用,黜高郵州同知。
十三年(1518年)升任江西瑞州府通判,督餉吳城,十四年六月寧王朱宸濠反,知府宋以方被擒,胡堯元微服返郡,代理府事,參與平定宸濠之亂。
嘉靖二年(1523年)追敘前功,升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卒于平定田州岑猛任上,贈中奉大夫右布政使。
共 14 首 第 1 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