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孔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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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8—1646 【介紹】: 明山西陽城人,字金銘,號藐姑。
為諸生時,遍游吳越名勝。
萬歷三十八年進士。
除壽張知縣,調(diào)曹縣。
泰昌時,擢御史。
天啟初出督畿輔屯田,言天津、靜海、興濟間,沃野可墾。
以疏薦趙南星,劾馮銓,遭陷害,戍肅州。
崇禎時起故官,擢刑部侍郎,以讞獄不稱旨,落職。
再起為工部侍郎,調(diào)南京吏部尚書。
福王立,命理部事,上中興十議。
為勛臣劉孔昭等指為“奸邪”,乞休。
國亡后,疽發(fā)背卒。
有《泊水齋文鈔》。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金銘,陽城人。萬歷庚戌進士,除知曹縣擢御史尋謫戍崇禎初起太仆少卿官至南吏部尚書有泊水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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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慎言(1577年—1645年),字金銘 ,號藐姑,山西省澤州陽城縣屯城人。
早孤,由祖母撫養(yǎng)。
自幼穎悟,萬歷三十五年丙午山西鄉(xiāng)試第四十八名舉人,三十八年庚戌科(1610年)會試82名、三甲118名進士。
通政司觀政。
任山東兗州府壽張縣知縣,便有居官能干的聲譽。
四十一年,調(diào)任曹縣,任內(nèi)申明鄉(xiāng)約,賑濟大饑,親嘗其粥,又開墾荒田三千畝,治行第一。
四十六年行取考選,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為陜西道御史。
生性耿直,不事阿奉。
天啟五年(1625年),為曹欽程所誣,下詔獄,戍肅州。
崇禎元年(1628年)召還,補湖廣道御史,歷官太仆寺少卿、太常卿、刑部侍郎。
無何,遣歸,再召工部侍郎,累官南京戶部尚書。
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即位南京,張慎言理吏部事。
為勛臣劉孔昭等所忌,乞休,加太子太保,蔭一子,避居寧國府。
國亡后,疽發(fā)背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5 【介紹】: 明四川忠州人,字枝樓。天啟五年進士。歷德清、金華知縣。崇禎四年,授御史,敢直言。以巡視草場,坐失火下獄。逾年釋歸。尋起官,累遷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弘光帝拜刑部尚書,清兵破南京,自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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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倬(?
—1645年6月7日),字枝樓,四川重慶府忠州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高倬是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浙江德清知縣,調(diào)任金華,又改為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
薊遼總督曹文衡與總監(jiān)鄧希詔互相上奏舉報對方,他表示應該撤換鄧希詔,讓曹文衡安心;若曹文衡不稱職應該換人,不要讓宦官參與。
奏疏一上表,高倬被貶一級,不久因為草場失火,被指巡視不謹慎連坐罷官,貶謫為光祿寺監(jiān)事。
之后得起用上林苑丞,轉大理右寺副。
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火星發(fā)生逆行,高倬請求清理刑部的積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駐在滁州,招募州人當兵保障當?shù)孬@允許。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二月,高倬出任都察院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秋天時,朝廷改任勛臣劉孔昭擔任提督操江,召高倬轉官,但未赴北京就已經(jīng)失陷。
弘光帝繼位,高倬升任工部右侍郎;御用監(jiān)的宦官要求設立宮殿擺放玩物,光祿寺又要求辦理御用器物,他上表應該奉行節(jié)儉。
之后宦官又催徵大婚費用,他說:「這是什么時間?
國土缺半,民力枯歇,兵馬糧錢尚欠二百五十萬,戶部存銀只有千多,請求節(jié)用。
」未被采納。
解學龍被削籍,高倬轉任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他堅持不作冤獄,遭馬士英憎恨。
南京淪陷,高倬自縊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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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常熟人,字仲嘉。天啟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崇禎時,歷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以屢上疏堅持恢復《光宗實錄》被魏忠賢削改前之原錄,為輔臣溫體仁所阻,乃具揭爭之,觸怒體仁,出為南京國子祭酒,進尚寶少卿,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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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柔(1587年—1642年),字仲嘉,號石門,晚號朗庵,南京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省常熟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天鄉(xiāng)試六十五名,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
吏部觀政,改任庶吉士,四年授翰林院檢討,五年養(yǎng)病。
崇禎元年補原職,升侍講,管誥敕撰文,充經(jīng)筵日講官。
四年順天同考,六年升右中允,七年升右諭德,八年充經(jīng)筵講官,升任右庶子,負責右春坊事務。
在此之前,魏忠賢已經(jīng)編輯了《三朝要典》,因《光宗實錄》的記載和《要典》相矛盾,于是稱葉向高等人所編撰的不真實,應該重新撰寫,恣意篡改刪削與《要典》相抵觸的地方。
崇禎改元,燒毀了《要典》,而被篡改的《光宗實錄》如故。
崇禎六年,少詹事文震孟奏稱:“先帝實錄是閹黨的曲筆之作,應當改正依照原來的實錄。
”當時溫體仁當權,與王應熊等人暗中阻撓,事情便沉寂下來。
許士柔憤然地說:“如此,則《要典》也不必焚毀。
”于是上奏說“先帝的實錄的總記,唯獨省略了世系。
皇帝孕育的年份,誕生的日期,沒有記載。
命名的大典,養(yǎng)育的府邸名號,沒有記載。
皇帝母親出自哪個家族,封號是什么,沒有記載。
這些都是原實錄詳細記載的,而篡改的實錄有意刪除了。
原實錄的修成,在皇帝進入養(yǎng)育府邸的日子,猶且詳細慎重如此。
新實錄的呈奉,在皇帝登基之初,卻怎么如此粗略草率,使本朝的皇父子、母后、兄弟等大倫,都含混不明,空缺而不做考察。
它怎么稱得上是信史?
”奏疏皇帝,莊烈帝并未省悟。
溫體仁命令中書官將明穆宗總記出示給許士柔看,許士柔詳細做揭文與他爭辯:“先帝的實錄與列位先圣的條例不同。
列位先圣在位時間長,登基后的事,編年的排比編纂,總記可以不做書寫。
先帝在位一個月,三位太后養(yǎng)育圣上都是在皇帝沒有登基之前,不記錄在總記,將記錄在什么書中?
穆廟大婚的禮儀,生育皇子,在嘉靖年間,所以總記沒有記載,至于冊立大典,編年沒有不詳細記載的。
先帝在位僅一個月就辭世,熹廟的冊立應該記載,皇帝的冊封唯獨不應該記載嗎?
”溫體仁發(fā)怒,準備彈劾他,被同僚阻止了。
許士柔又上奏說:“各朝的實錄,沒有不記載世系的例子。
我所以選擇抉發(fā)篡改實錄事,正是因它與各朝的既定例制不相吻合。
孝端皇后是先帝的嫡親母親,原實錄詳細記載了她保護先帝的功績,而修改的實錄刪去了,為什么?
當時,太子險些不保,坤寧皇后從中調(diào)理保護,真是達到孝義、慈善的最高準則,父母養(yǎng)育的深厚恩情,史官輕易就用筆將它們抹殺了,這最不可理解。
”奏疏呈上,莊烈帝答復同意。
溫體仁更加不高興。
正好溫體仁教唆劉孔昭彈劾國子監(jiān)祭酒倪元璐,就稱許士柔的族子許重熙私自撰寫《五朝注略》,準備株連許士柔。
許士柔趕緊將《注略》呈獻上去,才得以解脫。
不久,在崇禎九年出京擔任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
溫體仁離職后,張至發(fā)當權,更加謀劃驅(qū)逐許士柔。
在此之前,高攀龍被追贈官職,許士柔擬草稿送交內(nèi)閣,沒有發(fā)給高攀龍家里。
舊制,追贈官職的誥令,屬于誥敕中書負責。
崇禎初年,對各位忠臣的褒揚、撫恤,翰林中能夠行文的人有時行使了此事,而中書認為這是侵犯了權限。
崇禎三年,禁止誥令中使用駢體、華麗語句。
高攀龍的家人請求追贈,離許士柔草擬誥令已有幾年,主事的人仍然將許士柔先前的撰文呈入。
中書黃應恩將此事告知張至發(fā),張至發(fā)因此很高興,接機彈劾許士柔,將他降了兩級官階調(diào)用。
司業(yè)周鳳翔上奏爭辯說:“詞林的舊制,內(nèi)閣大臣份內(nèi)是撰寫文字,或者親自詳細審定,或者進行篡改,沒有親自糾劾的。
誥書敕令用御印,每年有固定時間,沒有十年之后加蓋御印呈獻,還溯及既今的。
贈封誥令專歸中書負責,是崇禎三年才開始強調(diào)。
不能追究崇禎元年的史官,反而定罪他們越俎代庖。
”崇禎帝沒有答復。
許士柔不久于崇禎十四年補任尚寶司丞,十五年升任少卿,不久告病歸鄉(xiāng),直至去世。
他的兒子到朝門申辯冤枉之事,方才給士柔恢復原職,追贈詹事兼侍讀學士。